首批无痛分娩试点医院名单公布,913家医院入选

作者:陈奕铭 03-27阅读:5516次

整理:中国县域医疗报道

无痛分娩将在全国近千家医院启动试点。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经省级卫生健康部门遴选认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公布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共913家。其中包括数百家县级医院。

在疼痛指数中,分娩疼痛仅次于烧灼伤痛,居第二位。让无数女性为之身心俱疲,甚至让不少产妇痛不欲“生”。然而,作为减轻分娩疼痛的有效手段,分娩镇痛在我国的实施比例却不足10%。

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镇痛水平,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曾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18年-2020年在全国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医院应当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

重点包括,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提高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通过实施分娩镇痛,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

《通知》还提出,试点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同时,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

除《通知》里提到的试点工作如何开展等细节以外,我们最想了解的”干货“还有这些:

哪些人可以无痛分娩?

《通知》提到,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做无痛分娩:

1.产妇自愿应用。

2.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

有这些情况不能做无痛分娩:

1.产妇不同意,拒绝签署知情同意者。

2.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者,如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感染或损伤、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脊柱病变或严重脊柱畸形,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等。

3.对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过敏者。

4.产妇无法配合进行穿刺的情况。

想做无痛分娩,需要谁同意?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应该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

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描述其预期的效果、优势,对产程和胎儿的可能影响,潜在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以及可能的替代手段,由实施操作的麻醉医师向产妇进行详细说明后签署。

什么阶段可以做无痛分娩?

产程开始后,产妇有要求,经评估无禁忌证后,在产程的任何阶段均可开始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

哪些医院可以做无痛分娩?

2018—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随着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出炉,这意味着,更多的女性将可以选择以不那么痛的方式成为母亲。

附: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