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孕妇在产检时被医生告知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往往充满担心和疑惑,“妊娠期糖尿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对孕妇和胎儿有什么影响?如何诊断和治疗?今天,我们就来全面了解一下妊娠期糖尿病。
孕妇糖尿病分哪两种情况?
“糖尿病合并妊娠”:是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约占糖尿病孕妇的10%~20%,分娩结束后糖尿病仍持续存在。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怀孕前血糖正常,怀孕以后才发生的糖尿病,发生率约为5%,占所有孕妇糖尿病的80%~90%,绝大多数患者随着分娩的结束血糖可恢复正常;它的发生是由于从妊娠中期开始,由胎盘分泌的各种激素,导致妊娠期糖尿病。
不管是“妊娠期糖尿病”还是“糖尿病合并妊娠”,都表现为“准妈妈”血糖升高,这两种情况均属于高危妊娠,妊娠期间母婴发生各种并发症的几率远远大于非糖尿病孕妇,母婴围产期死亡率明显增加,故应引起广泛重视。
糖尿病对孕妇及胎儿有哪些影响?
1、对孕妇的影响
①导致流产及早产:
②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③继发感染:
④酮症酸中毒:
⑤易发生难产、滞产及产后出血:
⑥羊水过多:
⑦孕妇围产期死亡率增加:
2、对胎儿的影响
①围产儿死亡率增加:
②巨大儿出生率高:
③可导致胎儿畸形:
④容易导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⑤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
⑥容易发生“新生儿黄疸”:
需要说明的是,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除了与血糖控制情况有关以外,也与高血糖出现的阶段有关——
“妊娠糖尿病”多出现于妊娠中晚期,影响的是妊娠中晚期胎儿和孕妇的健康;“糖尿病合并妊娠”是在没有怀孕前患者就已经有糖尿病了,如果血糖控制不好,一是不容易怀孕,二是怀孕后容易流产,三是胎儿容易发生畸形,换句话,其不利影响会从受孕开始一直持续到分娩结束。
哪些人易患“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比较多,包括:
①身体肥胖或超重;
②高龄孕妇,尤其是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③有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一级亲属(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患者;
④孕期的尿常规检查经常出现空腹尿糖阳性;
⑤孕期反复患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⑥曾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胎儿宫内死亡、胎儿畸形等情况;
⑦曾分娩体重大于4公斤的胎儿;
⑧曾患过妊娠糖尿病;
⑨怀孕过程中发现胎儿比实际孕周偏大或者出现羊水过多。
如何治疗妊娠期糖尿病?
1、饮食控制
既要保证妊娠期间母婴的热量和营养需求,满足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又要避免出现餐后高血糖——
①学会少量多餐,每天分三餐主食和三顿点心;
②妊娠早期不需要特别增加热量,妊娠中期以后,每日热量增加200kal,其中糖类占50~60%,蛋白质占20~25%,脂肪占25~30%;
③为了能通过饮食调控血糖,孕妇要少吃一些糖分过高的食物,宜多食高膳食纤维食物,如荞麦、燕麦、豆制品、魔芋、各种姑类和蔬菜(芹菜、扁豆)等;
④尽量少加糖和盐,多摄入优质蛋白,如鱼虾、鸡肉等等;
⑤粗细粮搭配,品种多样化,营养成分均衡摄入;
⑥一日三餐千万不能用水果代替,就算胃口不好,也尽量吃一些主食;要注意避免过分控制饮食,否则会导致孕妇饥饿性酮症及胎儿生长受限。
2、适当运动
同时也建议相关孕妇视自己的体力及状态,适当进行运动。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通过生活方式干预即可使血糖达标。步行是目前推荐并能够让孕妇接受的妊娠期最常用、最安全的方法。
3、胰岛素治疗
对生活方式干预不能达标的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胰岛素治疗。
4、定期检查
对于妊娠期糖尿病妇女,不仅要密切监测血糖,还要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肾功能、眼底检查等指标,同时也要加强对胎儿的监测,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产检一次,注意对胎儿成熟度、胎儿状况和胎盘功能的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住院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随着分娩的结束,大多数妊娠期糖尿患者的血糖可以恢复正常,但也有少数例外。因此,在产后的6~12周,应对患者再次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并按照糖尿病诊断标准重新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