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位高龄产妇告诉你:要二胎就是女人再遭二遍罪!

作者:母子连心 08-06阅读:1430次

近年来,我国各地逐渐放开二孩政策,高龄产妇(到达预产期时年龄满35周岁的孕妇)的人数迅速增加,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收集统计了月1030例高龄产妇临床病历资料,并与随机抽取同期住院分娩适龄产妇(17-35岁)中的1030例进行比较,以探讨高龄产妇的妊娠合并症、分娩期并发症及其对妊娠和围产儿结局的影响,为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后医疗机构及时科学调整应对高龄妊娠分娩提供依据。

所谓妊娠合并症包括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糖尿病、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甲状腺疾病、子宫肌瘤和卵巢囊肿等,分娩期并发症包括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破裂、胎盘粘连和前置胎盘等。

其中,高龄组自然受孕的比例为90.4%,明显低于适龄组的93.8%人工受孕(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比例明显高于适龄组。高龄组发生妊娠合并症756例,占73.4%(756/1030),适龄组发生妊娠合并症493例,占47.9%(493/1030),高龄组妊娠合并症发生率明显高于适龄组。高龄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和子宫肌瘤的发生率显著高于适龄组。高龄组的剖宫产率显著高于适龄组,顺产、产钳助产率均显著低于适龄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女性知识结构发生的变化,其婚育年龄延迟,城市职业妇女晚婚晚育现象普遍,加之受不孕不育、流产和子宫肌瘤等妇科疾病的影响,高龄初产妇增多。我国近两年部分地区放开单独二孩政策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婚育观念变化,产妇中高龄经产妇所占的比例持续增多,仅深圳市≥35岁的高龄产妇比例从1999年的3.0%上升到2008年的8.77%,10年间上升了近3倍。

在育龄妇女开放、自由的婚育观和多数家庭尤其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对二胎的期待下,高龄孕产妇人数大有上升趋势。国内外多项研究证实,高龄孕产妇合并症和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高于适龄组,高龄孕妇与不良妊娠结局密切相关,且已经成为影响孕产妇和围产儿转归的重要因素。本研究结果显示,高龄组人工受孕率为9.6%,明显高于适龄组的6.2%。两组受孕方式的差异与在年龄的影响下男女双方生殖细胞成活和功能质量下降、孕产妇身体机能逐渐退化有很大关系。

本研究中观察到高龄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显著高于适龄组,与文献报道结果基本一致。我国孕产妇死亡评审、死因分析中,出血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次研究结果显示,高龄组和适龄产妇组其产后出血的发生率没有明显差异,可能与分娩时,准确收集和测量失血量有一定难度,估计失血量偏少等也有一定关系。如何有效控制高龄孕产妇的妊娠合并症和分娩期并发症是当前妇幼保健工作的严峻挑战。

本次研究高龄组剖宫产率达62.7%,明显高于适龄组的42.1%。高龄初产的产妇产前缺乏分娩经验,普遍存在对分娩的恐惧心理,致使产科医生对分娩方式的评估和选择有误差。高龄经产妇多因前次剖宫产的瘢痕子宫过于谨慎选择,导致了剖宫产率明显高于适龄组。有报道,剖宫产产后5年内的并发症如子宫周围组织粘连、慢性腹痛、贫血、劳动力减退、月经紊乱和异位妊娠的发生率远高于阴道自然分娩者

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育龄夫妇生育“二胎”者将增多,高龄孕产妇逐年增加已是难以改变的趋势。为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及病残儿出生率,应将积极防治妊娠特有疾病作为高龄妊娠管理的重要任务,完善高龄孕妇的管理,关注对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在妇幼保健工作中,重视对高龄产妇孕前、孕期的宣教及心理咨询和疏导,提高孕期保健及监护的质量;加强产前诊断和检查,积极处理孕期合并症及并发症;适当地控制剖宫产率,保证其安全渡过围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