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丨产妇自杀疑点重重 分娩之痛可以不忍(含科普)

作者:浙江新闻 09-08阅读:3778次

近日,“榆林产妇坠亡”事件引起了大家关注。8月31日,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待产孕妇马某跳楼自杀身亡,一尸两命。

悲剧发生后,医院与家属却各执一词。医院称,家属多次拒绝剖宫产;家属表示,要求医院剖宫产却被医生拒绝,“医生说马上就生了不能剖宫产。”

9月7日消息,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关于社会关注的榆林产妇事件,出现这样的情况让人非常痛心,在此对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也很疑惑,这样的罗生门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剖宫产与顺产到底有什么差别?女性就真的一定要忍受分娩痛吗?

一、事实经过

8月30日15:34

26岁的马某进入榆林市第一医院,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医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 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陪同亲属有她的母亲、婆婆、二姑和丈夫延壮壮。

(截图自9月3日的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公众号)

据新京报报道,产妇的丈夫延壮壮回忆,当天,他与妻子决定顺产,入院后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按手印,并写下“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图片来自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公众号)

8月31日上午10时许

产妇马某进入待产室。延壮壮说,妻子进入待产室前,他再次在同意书上签下“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而在这段时间里,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

新京报曝出的医院监控视频里也证明了这个事实。

(图片自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微博)

8月31日20时许

产妇受不了疼痛,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进入对面备用手术室后坠楼身亡。

(截图自新京报视频)

二、重重疑点,真相到底是什么

疑点1:到底是谁拒绝剖宫产?

院方9日6日发布的《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里说:“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

(截图自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公众号)

医院还给出了《护理记录单》中,记载产程中家属3次拒绝记录:

(截图自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公众号)

而在新京报曝出的监控视频里,产妇丈夫延先生却流露出想要剖宫产的意愿。

(截图自新京报的视频)

在视频里,产妇的母亲也有剖宫产的意愿,但是医生告诉她“现在不需要也来不及剖宫产了”。

(截图自新京报的视频)

而医院对产妇下跪的解释却是: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截图自新京报的视频)

双方各执一词,毕竟监控视频里只有画面没有声音,这使得事情变得复杂。相关责任认定,有待依据进一步的事实调查。

疑点2:产妇做剖宫手术,是否必须要家属签字?

医院给出的说明是,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图片来自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公众号)

而早在2007年,“李丽云”悲剧就引发过大众对“手术必须家属签字”制度的全面反思。2007年,孕妇李丽云因感冒在同居男友肖志军陪同下,去北京朝阳医院就诊,当时院方建议做剖宫产手术,肖志军一再拒绝签字,导致手术一直没有进行,最终孕妇死亡。

之后,《侵权责任法》立法时明确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家属不在场或者没有家属的情况下,而是当紧急情况发生,在没有获得病患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也得立即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2010年新版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再次明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但是,个别医院及医护人员,对“手术签字”制度还是存在认识误区,以为签了字,院方就不用承担法律。殊不知,如果造成延误病情,反而给院方惹上麻烦。

所以,在这次事件中,若是真如医院所说的“家属拒绝剖宫产手术”的情况下,医生是否应该按医疗规范,认定这次事件属于“紧急治疗”行为,从而实施剖宫产手术?而这些更有待严肃查明。

3、剖宫产的那些事儿

科普1:剖宫产VS阴道分娩

(图片来自医学美图)

科普2:怎样看待剖宫产?

(图片来自医学美图)

4、有一些痛,其实我们可以不必忍

科普1:什么是无痛分娩?

生孩子痛吗?

当然!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生孩子有多痛?

有亲历者说:往好听了说,这是一次“凤凰涅槃”;往难听了说,这就是一次“自杀重生”!

想顺产不那么痛吗?当然可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助理、麻醉科主任,医学博士陈新忠主任医师,也是浙江省分娩镇痛技术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从2008年开始,浙大妇院就开始了规模化的“分娩镇痛”。

“只要产妇提出要求,我们经过评估确定没有禁忌症就可以上无痛。”陈新忠主任告诉记者,在产妇提出需要无痛分娩的要求后,先由助产士根据“分娩镇痛规范”进行初步评估,如认为可以实施无痛分娩,由产科医生进一步评估是否可以经阴道自然分娩(顺产),确定顺产之后,再交由麻醉医生最后评估是否存在麻醉禁忌症,并让产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即可实施分娩镇痛。

陈新忠主任表示,镇痛效果最确切的分娩镇痛方法就是硬膜外阻滞——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无痛分娩”。

“在我们医院,硬膜外麻醉的药物输注主要是通过人工的快速手推或脉冲式镇痛泵实施的。”陈新忠表示,这两种给药方式镇痛效果更佳、用药量更省、产妇舒适度更高,一次给药大概可维持2到3个小时,并可根据产程进展随时追加药物。

所谓的硬膜外阻滞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半身麻醉”,是在腰部脊椎间隙穿刺,将药物注入到脊椎管的一个腔(硬膜外腔)中,阻断产痛的神经传入,从而发挥镇痛作用。

“在我们医院,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都有一名麻醉医师专门负责分娩镇痛。”陈新忠表示,在浙大妇院顺产的产妇中,有60%到70%都可以享受无痛分娩的方式,这其中50%用的是硬膜外麻醉。

科普2:上了“无痛”之后,会不会没有感觉,使不上劲儿生孩子了啊?

陈新忠表示主任,无痛分娩选用的局麻药具有“感觉—运动分离”特性,就是说这种局麻药对运动神经的阻滞轻、对感觉神经阻滞深。

加上无痛分娩的药物浓度更低,通常只有剖宫产手术麻醉时所用局麻药浓度的1/8到1/10,对运动神经的阻滞更轻或几乎没有阻滞,从而可以实现产妇无产痛感觉,又能自由活动,即理想的“可行走的硬膜外分娩镇痛”。

陈新忠表示,如果镇痛药物适量、镇痛平面控制得当,分娩镇痛可以缩短第一产程的时间,而对于第二产程可能会有一定的延长,但是整体产程是不受影响的——第一产程的痛感是最强烈的,如果能在第一产程保存好体力,第二产程也是有一定帮助的。

科普3:是不是顺产的都能上无痛分娩?

“不能打麻醉的、不能自己生的,除了这些人群,都可以上无痛分娩。”陈新忠说,对于一些脊柱严重畸形、凝血功能有障碍、有感染症状等的产妇是不可以用无痛分娩的,具体的情况医生也会进行评估。

科普4:无痛分娩之后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分娩镇痛所用的麻醉浓度非常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陈新忠表示,剖宫产后也不会影响哺乳,那无痛分娩的麻醉量就更不用担心了。

虽然在上了无痛分娩之后会有产妇体温升高的情况,但经过观察这并不影响产妇和孩子的安全,应该只是体温中枢神经的一种调节。

科普5:无痛分娩生产后会不会更痛?

总体来说,不管上不上无痛分娩,产后宫缩总是有些疼的。对比剖宫产的产后子宫收缩比较强烈,顺产后子宫收缩相对缓和,宫缩的疼痛也是可以忍受的。陈新忠表示,在产后也可以通过口服和注射的方式补充一些消炎镇痛的药物。

科普6:除了无痛分娩,还有什么减痛方法?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做无痛。”作为浙江省分娩镇痛技术指导中心负责人,陈新忠表示,除了最理想的硬膜外麻醉的无痛分娩方式,不少产程快、经产妇等其实并不需要“打无痛”,心理的疏导、家人的陪伴等等也能够大大减轻生产时的痛感。

除了硬膜外镇痛、家人陪伴,还有利用穴位刺激的非药物镇痛的分娩镇痛仪,虽然在效果上不如麻醉给力,但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疼痛。

科普7:什么是导乐分娩?

浙大妇院自2009年7月全面推广导乐陪伴分娩服务以来,受到广大孕妇和家属欢迎。

导乐陪伴分娩要求导乐师不仅具有产科专业知识和处理产程的经验,还要具备正确的服务理念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能给予产妇在产前、产时及产后全方位提供生活、心理、体力、精神等方面的持续支持,使整个产程在无焦虑、充满热情、关爱和鼓励的和谐气氛中进行。

孕妇进入产房后,导乐师会陪伴在孕妇身边,进行产前指导,使产妇了解分娩的全过程,消除产妇的紧张、焦虑情绪和恐惧心理,使产妇处于最佳的心理状态,减轻分娩疼痛,缩短产程,减少产后并发症,确保母婴身心健康,降低剖宫产率、新生儿窒息率和产后出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