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孕妇跳楼”的背后,我们还看到了什么?

作者:SVAKOM情趣生活馆 09-15阅读:5481次

刚被朋友批评说我上一篇《男人不如狗》的排版太乱,结果马上就看到一则新闻,让人太过痛心,以至于连转朋友圈的勇气都没有,听到女友愤慨了几句后,决定还是写几句,在这个特定的中元节,一尸两命的事,真的让人无话可说。

但,我们作为活着的人,再无力说,也总要说点什么。

关于“孕妇坠楼死亡”我有话要说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道我这第一个字是怎么敲下去的。心里实在是太难受了,满腔怒火的我,生怕敲错了字,给自己和公司都带来麻烦。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从医院楼上坠下身亡。

医院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三次建议剖腹产,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媒体报道称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

死者家属表示,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他表示不认可。延先生向记者表示:“做剖腹产,我们不会不同意的。在这之后我也着急,还打了一个电话给医院的朋友,让他找熟悉的医生做剖腹产,打完电话,护士出来就说我妻子人不见了。”延先生称,事发后,医院也没有出面给出任何的解释。“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会做出这种激烈的反应,主要是医院不同意做剖腹产。”

是的,一般人都不会做出跳楼这种激烈的反应,那么,她是承受多大的精神伤害才会做出如此抉择啊。

我们只能从医院的单据、说辞、签字和手印去猜测故事的开始、经过与结果,然后我们陷入“罗生门”似的僵局中,家属说医院不作为,医院说家属没人性,但事实上,我们都是捕风捉影。

9月3日下午,绥德县公安局在召开医院、家属、公安三方协调会议,公安局现场公布孕妇马某死亡事件排除他杀,系自己跳楼身亡,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进行诉讼。但我没想到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婆家人和娘家人两家在协调会后吵架了,吵架的理由竟然是:“如果医院给予赔偿,那么赔偿应该由谁来拿?”

据一位网友表示,他在采访家属时,家属说了不少话,甚至有过激的话语。这些我都可以理解,不管怎么说,孕妇身亡已经是一个无可厚非的事实。但让我真正暴走的是,死者家属甚至提出:“我们觉得就是医护人员将孕妇扔下楼的,根本不可能自己跳楼。”郎朗乾坤,我真怀疑这帮家属的脑袋都是由豆腐渣构成的,待产房内有好几名产妇,假设医护人员真的黑心,那待产房内的其它产妇会不知情?是不是都需要“灭口”。

更让我生气的就是,如果医院不给你剖腹产,你特么就不会转院先将孩子生出来,然后再去告发医院么?让死者在待产房内拖了好几个小时,你是怎么有Face说出这些话的?得好像自己很委屈,但谁特么能比死者委屈?

再来说一下医院公布的监控视频:8月31日18时05分10秒,孕妇马某第一次走出分娩中心,因疼痛难忍在楼道内行走,期间跪倒在地,医生、护士和家属都在其身旁,但是能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婆婆中途挥手,医生说:“那是婆婆让她回待产房继续观察的意思。”19时20分,孕妇再次走出分娩中心,这次医生紧随其后,27分40秒,在众人劝说下,孕妇再次回到待产房。

在监控中,孕妇表情极其痛苦,孕妇的亲妈也在分娩中心,傻傻地看着婆家人搀扶自己的女儿回到待产房。人说,打狗还得看主人,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被人虐待,竟然什么都没做,我不禁想问,你是如何做到如此冷血的?

孕妇马某第三次走出待产室时,自言自语地说:“看来我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待产房内的其它待产妇都不知道这句话是啥意思,不一会才得知马某跳楼身亡的消息。我看到新闻第一瞬间,我就在想,她在爬上窗台那一瞬间,内心到底想什么?她在纵身下落的片刻,是哭着还是笑着,是带着自己对自己的和解,还是怀着对整个世界的恨意?也不知听到这个消息的待产妇心里又会是怎么想的。

大家都在深扒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但现在想想,真相如何还重要吗?一个年轻的妈妈在极度痛苦中崩溃,用自杀来结束30多个小时的不能忍受。她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抗议这冰冷的人心,人不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不会走到这个绝路。

但她的死,我们看到了什么?

医院冰冷的回复,推脱责任的例行公事。本来要不要剖腹产,是由医生最终决定的,因为一般人的常识是不能准确判断孕妇是否要剖腹产。

担心责任,只是在征求家属的意见,全然没有在意产妇的忍受极限和精神状态。医院错了吗?没有,它只是按照程序惯例来执行,但人文关怀呢?医者仁心呢?专业的判断呢?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只要程序合规,你就无法追究个人责任,至于家属将来追究,最多是人道主义赔钱,那也是公家承担,和所有人无关,这就是明哲保身,这就是大环境逼迫的自保。一群医闹没有得到惩罚,逼迫得一群医生也不愿意承担额外的责任,那结果只能是患者承担了。

有人说:“医院那边也别放屁了,你们的岗位职责呢?事故发生在你们医院,本质就是你们这些医护人员的不作为,你们有监控、有护理,然后你们竟然让一个孕妇活生生地从5楼跳下来了,袖手旁观也是一种罪恶!”关于这个观点,我不反驳但也不支持,因为如果你没到那个境地,你又怎么能知道求死欲望强烈的人,能做出什么让人想不到的事情来呢?

对于这件事,我还幼稚地想过,如果那时出现像小说一样的情节,一群医生不惧丢失饭碗,挽起手袖将家属制服,强行将孩子生出来,解救孕妇危机,那会是多么英雄的事迹啊,然而,这只是在小说里出现。

相比于医院,家属的态度和做法更令人寒心!

看到的只是对医院的责备和责任的推脱,无非是为了以后的追责和金钱利益。

妻子没了,孩子没了!看不到丈夫的反省,看不到因为自私而导致的直接后果,看不到忏悔。如果说心痛是真的,一尸两命不是他想要的,但有一个事实改变不了,孕妇跳楼是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的。

不论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以后再生孩子。如果考虑的都是自己,而没有关注过长时间痛苦的孩子,没有感同身受,没有感受到那数次祈求的崩溃灵魂。关键时刻的懦弱,就不配做一个男人。婆家人和娘家人也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妻子死了,孩子没了,对着医院是更加的闹腾,最好要到一大笔钱。我甚至都不敢去想,一个如此自私冷血的男人,一个不能保护自己女人的男人,会不会拿着钱再娶一个,然后又再次上演一场“孕妇跳楼”?

有人说:“姑娘,为何要那么傻的去跳楼呢?那些你讨厌的人,并不会因为你的死而变得不那么讨厌;那些祸害你的人,也并不会因为你死去而内心稍微难过一点,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人,连对生命本身最起码的尊重都不懂,他们早已经不值得你去计较。活着,才能有机会耗死他们,才能复仇,让自己的孩子不要成为自己,哪怕未来远走高飞,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不动声色地活下去。”我同样也不反驳,但有时候,不得不服那一句:“听过很多道理,却依旧过不过这一生。

但愿天堂没有痛苦,但愿可怜女人的死,能带来某些人的内疚和良知,否则太不值得了!

用死来成全别人,毫无意义。

唯一的作用是解脱,远离痛苦的解脱。

是的,我还能说什么呢?不管我再怎么愤怒想骂街,孕妇都已经离去了。

如果我们能看到医院和丈夫家属的自责与内疚,也许就是对死者最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