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男孩天生一双畸形“怪脚”,网友却齐声责备父母太自私

作者:父母堂官方 09-14阅读:4353次

近日有段视频被各大媒体报道,视频中的小男孩昌昌出生于湖北罗田,他天生一双“怪脚”。

而且他自小患有脑瘫、癫痫,至今也不会说话。爸爸说最大的愿望是可以让昌昌去上学,接受教育。

真是令人心疼啊!为什么昌昌会有一身的病呢?原来他的爸爸段得元,也是先天残疾,右手只有4个手指,每只脚仅有3个脚指头。

09年,段得元与邻村一位智力有缺陷的女子结婚,生下一儿一女。

目前只有大女儿身体是正常的。

姐弟俩感情非常好,笑得很开心,对孩子来说也许最大的快乐就是一家人在一起。

爸爸段得元以此工作维持全家的生计。

一家人虽然很艰辛但又有点小幸福地生活着。

这个视频引发了很多网友来自各种角度的热议。有人觉得既然知道自己有遗传病,就不要再选择结婚生子,否则就是给社会增加负担,对孩子也不公平。

还有网友对他们表示很理解,儿女绕膝是人最本能的渴望,不应该横加指责。

也有一些网友的表达了中立的态度。

还有人提到了婚检孕检的必要性。

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是大多数人的梦想。但残疾人在社会偏见的影响下,很难真正融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找一个健康的人做另一半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而两个残疾人结婚,经济的来源,对以后孩子的影响,都是个问题。好在段得元虽然残疾,但可以生活自理,可孩子昌昌至今不会说话,今后的路恐怕要难走许多。

法律上:

一、对于残疾人或先天智力缺陷的人有没有生育权,

我国婚姻法中相关内容是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不予登记。

二、母婴保健法指出“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在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但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的当事人,如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也可以结婚,否则禁止结婚。

所以,法律的规定很清楚,对于双方都有先天性疾病的人来说,结婚是可以的,但生育是不支持的,有违优生优育原则。段得元的女儿身体健康,也许他侥幸以为儿子也可以幸免。国家有免费的孕前优生检查的服务机构和检查项目,正规我妇幼医院和社区都可以做。特别是自己先天残疾,有家庭遗传病史,更需要有这个意识来防范。一个不健康孩子的降生,带来的不只是天伦之乐,更有可能是给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以及孩子将来过于坎坷的人生。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每年新生缺陷儿约有90万例,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降低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关爱出生的缺陷儿,对生命负责,对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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