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年龄节点调整就能解决避免“晚生一天迟一年入学”的困扰?

作者:南通张卫斌 03-07阅读:998次

据@央视新闻 3月5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刘三阳建议小学入学年龄应以年度划线,将学龄时段的划分节点从每年8月31日调为12月31日。

刘三阳认为,调整后的优势有三:

一是避免“晚生一天,则需迟一年入学”的困扰;

二是同年级学生年龄基本相同,便于管理;

三是给早慧儿童提供了较早的上学机会。

看到刘委员的建议,不禁感慨万千,真不知道这个刘三阳是怎么当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的,更不知道刘三阳是如何当上全国政协委员的。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刘三阳有权建言献策,必须建言献策,不然这委员就是摆设了。

但是,刘委员不能为了建言献策而提建议。

学龄时段节点划分问题,一直比较敏感。现行的学龄时段的划分节点为每年8月31日,义务教育法规定,满六周岁即可入学。

社会争议很大,有的孩子因为晚出生了几天,便错失了六岁上学的机会,只能等一年上学,于是,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够六岁上学,便赶在8月31日前要求医院做剖腹产手术,人为将孩子的生日提前。有数据显示,每年的8月31日都是医院剖腹产人数较多的一天。

8月31日合理不合理,我们暂且不论。

刘三阳的三个优势,难以逻辑自洽。

改为12月31日,怎么就避免了“晚生一天,则需迟一年入学”的困扰了?1月1日出生的小孩,依然会因为晚了一天出生,迟了一年入学啊。

不知道刘委员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关于同年级学生年龄基本相同,便于管理,更是无稽之谈。原先的学龄段划分,最大的和最小的相差不到一岁,按照刘委员的提议,同年级的学生年龄还是最多相差不到一岁啊,怎么就方便管理了?真是看不懂。

至于给早慧儿童提供了较早的上学机会,更是谈不上。又不是将入学年龄降低,何来的给早慧儿童提供了较早的上学机会?

其实,刘委员大可不必为这个操心。

早在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教育部早就将小学入学年龄的划分权给了地方,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小学生入学年龄。

(据考证,各省基本上还是维持现状,未做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小学生入学年龄并非越早越好。

有的小孩懂事早,适合早点入学,有的小孩懂事晚,还是晚点入学为好。家长不必为孩子早点晚点入学的事而焦虑,政协委员也不要纠缠于这个无解的问题耗费精力。即便是国家采纳了这个建议,刘委员的三点优势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