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不得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

作者:互联网 04-13阅读:1951次

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向各市教育局下发“做好山东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山东: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不得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

资料图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通知还提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各市教育部门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各县(市、区)应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服务电话等通过简章、网站、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严禁提前招生。鼓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在高中阶段招生方面,通知要求,各市教育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除国家和省里批准举办的实验班外,严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各市要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适应人口政策变化,逐步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项目,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

对于招生考试,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此外,通知还要求,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入园。各地要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实行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全覆盖”。

来源:大众网

编辑: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