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幼儿园老师让孩子互扇耳光!报道加个“临聘”是什么意思?

作者:小桔灯 06-07阅读:2063次

幼儿园的小朋友上课不听话,老师怎么办?四川省阆中市滕王阁幼儿园大五班临聘教师刘艳玲的做法是:让两个小朋友互相扇耳光,结果导致一位小朋友脸部红肿、淤青。6月3日,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作出“责令滕王阁幼儿园依法解除与刘艳玲的劳动合同关系”等处理决定。(6月6日中国经济网)

报道说,6月3日,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出《关于网传滕王阁幼儿园老师让学生互扇耳光事件的说明》,该《说明》中称,该事件对幼儿身心造成了伤害,对教育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此事件作出以下处理:责令滕王阁幼儿园依法解除与临聘教师刘艳玲的劳动合同关系;责令滕王阁幼儿园向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市教科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教职工尤其是临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将此事件在全系统通报,警示各级各类学校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之所以引用以上冗长的报道内容,是因为其中频繁出现两个字--“临聘”。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从字在面的意思理解,应该是“临时聘用”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位教师虽然是教师,但是,她一是“临时”的人员,二是“聘用”的人员。

为什么报道和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中要一再强调这位教师的“临聘”身份,我们认为有以下的可能性:

一是,有关部门推卸责任。作为一所高标准规划的一所公办幼儿园,这类事情的出现,如此不合格的教师出现学生面前,给学生造成如此的伤害,难道只因为教师和学校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出了问题之后,又是调查,又是处理,又说当事的老师是“临聘”。那么。相关部门的事前监管在哪里,怎么能让这样的人进入教师队伍,这是监管部门的失职。

二是,转化焦点,敷衍家长。临聘的老师被辞退了,家长表面上无话可说了。但是,孩子的伤害怎么平复,如何预防今后不出现此类的问题,怎么能够保证下一个老师不会是同样的不合格教师。此事件发生,不能是因为教师是临聘的,就减少学校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另外,事发之前,学校给家长说过,他们孩子的老师是“临聘”的,现在出了事,就临聘做挡箭牌子。这明显是敷衍家长。

三是,回避问题,转嫁矛盾。将临聘教师扫地出门,问题真的就解决了吗?在处理决定中,也表示“将此事件在全系统通报,警示各级各类学校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教师,更多的是管理么?是不是还要了解教师的情况,不能只用杀伐之策。

此事件的发生,也让我们思考,是不是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要加强监督,不仅要有上级部门的监管,还要有家长、社会参与的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氛围,让孩子在学校度过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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