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学问: 教育婴幼儿的“三无”原则

作者:小小谈育儿 05-22阅读:934次

婴幼儿是个特殊的群体,是完全不同于成人的“不可理喻”的“外星人”,使用一般的教育方式对待婴幼儿无疑是“对牛弹琴”,根据儿童心理学的观点,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宝宝需要掌握以下教育原则。

一.无错原则: 当婴儿发生淘气、打架、损坏物品等行为时, 这是婴儿对客观世界进行探索的行为,在婴儿自己的意识中,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 婴儿的对、错的观念与成人有很大差异,他们主要是以自我为中心来认识周围的事物和人的。所以当宝宝调皮捣蛋、破坏行为的时候,不要以为孩子“犯错误了”,实际上婴幼儿大部分行为是出于一种探索和好奇!

二.无批评原则: 对0-3岁的婴儿来说,说理性批评是有好处的,但是大部分婴幼儿并不能听懂,所以批评也就失去了意义。大人应该以自己的行动示范, 教给婴儿正确的行为方式,判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在不断地尝试中,婴儿会感知哪些是令人喜欢的行为,哪些行为是不招人喜欢的。

三、无压力原则: 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认为,一个人只有在平等尊重的情境下才能产生合理、创新的思维。 婴幼儿在恐惧和紧张情况下往往产生自我被动、退缩、怯懦。 所以,婴幼儿应该处于一种宽松愉悦、有心理安全感的环境中才能学习和接受新事物,也才能身体健康,聪明可爱。

婴幼儿的心理特点:

1、感知觉和注意力发展:

■ 婴儿的感知觉多半是在摆弄玩具以及使用其他物体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

■ 他们往往需要把出现在眼前的事物的各种属性都加以感知后,才能形成对该事物的整体认识。

■ 婴儿知觉的目的性较差,不能使自己的知觉服从于既定的目的和任务,常常凭兴趣而异。

■ 婴儿的注意多半是无意的,在生活中随着活动能力的增强,范围的扩大,从周 围的接触到新奇的、有趣的事物都会吸引他们注意,注意力也逐渐趋于稳定。

2、思维的发展:

■ 作为思维最基本的特征是对事物认识的间接性和概括性,婴儿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已具有这两方面的特征,可见婴儿思维已经产生了。

■ 但这时的思维,仅是人的思维的低级形式。具有两个明显特征:

第一,直觉行动性。

■ 即婴儿进行思维时,是跟对物体的感知和其自身的行动分不开的;

■ 思维是在行动中进行的,他们不会想好了再行动 ,只是在行动中思考。

第二,概括的水平很低。

■ 即对一类事物的概括性认识, 只局限于他生活现实中所能接触到的熟悉的同类事物,因此概括的范围非常狭窄。

■ 此外,其概括一般都是根据事物的外部特征,而不是事物的本质属性。

3、自我的发展和自我意识的产生:

■ 新生儿和早期的乳儿还不能认识自己的存在,连自己的身体与外界事物都分辨不清。

■ 在他与外界事物的接触和相互作用中才逐渐分清自身和身外之物的区别。逐渐认识到自身是一个独立的实体 ,而有了自我感觉。

■ 婴儿学会自由行走以后,特别是掌握言语以后, 通过词的中介作用,对于儿童自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他们先学会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各个部分,然后知道自己的名字,对“我”字的掌握,促使了婴儿自我意识的产生。

■ 到三岁时,在自我意识形成中,也产生对自己能力的认识和自信,即独立性的萌芽。

■ 他们常常自己要干一些事情,不愿大人帮助。

■ 婴儿期上述心理特点和个性发展特点为幼儿期身心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