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12次产前检查项目中,B超检查次数为5次,这是统一规定的孕期B超检查次数。
第一次B超:在怀孕第18周左右完成
检查器官成熟度称为小排畸检查,做个黑白B超就可以了。小排畸做系统性超声检查比较合适。这次超声可证实胎盘的位置和附着情况、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的情况和大部分解剖异常、出生缺陷。但其主要作用是确定孕周、是否为宫内妊娠以及检查颈部NT厚度。有研究数据表明,此时期通过查颈部NT厚度,同时结合唐氏筛查,胎儿先天愚型的检出率可高达80%以上。
第二次B超检查时间为20-26周
此时期为大排畸检查,因为胎儿在24周左右时正是大脑突飞猛进的发育时期,这个时期的胎儿的结构已经形成、胎儿的大小和羊水适中,在宫内活动空间很大,胎儿骨骼回声影响小,图像也比较清晰。一般采用三维或四维彩超进行,能检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如颜面部、四肢、大脑、内脏器官、心脏畸形等
第三次B超检查时间为30-32周
此项检检查是补充排畸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检查,也称胎儿心脏排畸,主要查验胎位情况,胎心情况,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情况等。
第四次B超检查在孕37周
37周的胎儿已经足月了,随时有出生的可能,此时我们可以通过做B超主要检查宝宝发育情况,如大小,羊水,胎位,检查胎盘成熟度,评估宝宝是否具备顺产条件
第五次B超检查在孕第39周
如果胎儿还没有出生,这项检查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检查的目的和37周B超的目的是一样,但是39周B超是为了更好了解胎儿的生长环境,如羊水有没有被胎粪等污染,胎儿有没有缺氧等,检查胎盘成熟度、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特殊情况下,孕妈们可根据自身需要,增加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