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孕妇是被禁止游泳的。事实上,只要掌握好水温、运动量和游泳方法,游泳对孕妇来说是有很多好处的。
准妈妈游泳的好处有:
1、沉重的妊娠子宫受到水浮力的支持,能够减轻支撑妊娠子宫的腰肌和背肌的负担,从而缓解或消除孕期常有的腰背痛症状。
2、可减少胎儿对直肠的压迫,并促使骨盆内血液回流,消除瘀血现象,有利于防止便秘、下肢浮肿和静脉曲张。
3、增加肺活量,并让产妇分娩时能长时间憋气用力,缩短产程。
4、经常游泳,可逐渐消耗体内过剩热量,从而防止妊娠中毒症。
5、孕妇在水中体位的变化,有利于纠正胎位,促进顺产。
6、游泳时,全身肌肉都参加了活动;再加上水对皮肤血管的“按摩”,可促使血液循环旺盛,既增强孕妇体质,又有利于胎儿发育。
7、游泳可兼收日光浴之益。阳光中的紫外线不仅有杀菌作用,还可使皮下脱氢胆固醇转变为维生素D3,这种维生素可促进钙、磷的吸收,有利于胎儿骨骼发育。
8、可改善情绪,减轻妊娠反应,减少孕期头痛,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也有良好的影响。
10、经常游泳还可帮助孕妇保持健美的体型,尤其对分娩后的体型恢复大有好处。
准妈妈在游泳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要听从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游泳时间以1小时为宜。最好在上午10—12时进行,通常在这段时间内不易发生子宫收缩,每周游泳次数不少于2次;
室内水温低于30℃时,不宜下水游泳;
游泳时运动要稳健和缓。入水时千万不可纵身跳水,要防止池内人多拥挤腹部受碰撞,不宜蛙泳;
对待游泳要因人而异,不可勉强。怀孕前不会游泳的人要慎重对待游泳;
妊娠未满4个月或有流产、早产死胎史、阴道出血、腹部疼痛,或患心脏病、妊娠中毒症、慢性高血压、耳鼻喉方面疾病的孕妇都禁忌游泳。
温馨提示:
1、孕妇游泳,最好是在5-7个月,因为胎儿这时候已经稳定,各器官生长到位,生理功能开始发挥作用。孕晚期,为避免羊水早破和感染,应停止游泳运动。
2、怀孕8个月以上的孕妇也不再适合游泳因为此时腹部迅速增大,体重明显增加,行动也会变得迟缓和吃力起来。
3、孕妇参加游泳前应进行妇科诊断及向有关医生咨询。
4、水温的控制上,一般在30℃左右,不能低于28℃。
5、孕妇参加游泳可用蛙泳、仰泳、爬泳、蝶泳等任何姿势(腰的屈伸运动可以起到预防腰痛的作用),最好不要潜入水中,潜水可能给腹部造成过分的冲击。
6、在游泳前和游泳后记得补充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