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个女子留在世间,最后凌乱的手印脚印,很想,穿越过去,抱住她,也很想告诉这个世间其他的女子,怎样逃脱这样的苦难与酷刑。——岚
恐怖片。
一个恐怖片啊,所有女人的恐怖片,在昨天变成了现实。
陕西榆林的一个产妇,胎儿过大难产,被丈夫拒绝剖宫产,最终爬上窗台跳楼身亡。
网友们留言说,过去我生孩子时,疼得受不了了就想,怎么没有人疼到跳楼的?我现在就疼的只想死啊!
没想到,这样的假想,在榆林第一人民院变成了血淋林的现实。
到底发生了什么?!
昨天有产妇家属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是医院拒绝剖宫产,医院要负全部责任!
我看到了这声明,心里就有疑窦。
1,如果有剖宫的指征,医院一般情况下不会不建议剖,妇产科历来是纷争之地,所有的医院都已经早早做好降低最大己方风险的准备。
2,剖宫产比顺产收费要高,住院时间长,对医生来说,顺产条件不好的产妇,发生宫内窘迫等问题的分娩过程更可控,风险较小。翻译过来是“你明明看着是生不下来的,我赶紧给你剖了,大家风险都小。”
所以昨天我就在密切观察事态发展。
果然,今天新闻中贴出了死去的产妇家属的签字。
“要求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这签字,签在哪?在知情同意书上。同意书上已经告知“脐带异常,可能发生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头盆不对称、梗阻性难产、必要时剖宫产终止妊娠”时,这丈夫公然还是写下“要求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要求静脉滴注催产素,谅解意外。”
两行字,写得还挺工整对称,丝毫不见慌乱。
一位有同学在这家医院工作的网友留言说:一开始产妇自己也是想顺产的,因为听说顺产的孩子聪明。后来实在疼得受不了,就要求剖,但是她丈夫坚决不同意。
期间,产妇两次自己走出产房,要求丈夫签字同意剖腹。
然而,她得到的是这样的两行回复。
作为曾经的产妇,完全明白,那一刻,她经历了什么,以至于去跳楼。
我是特别坚强的那种产妇了,当年生第一个孩子时,充分做了一切准备,心理建设,分娩过程模拟练习,家里亲属都在外面等候,陪产的护士就是自家亲人,不停地各种安抚,我也是疼得眼冒金星,最后哭着喊着说不行了,把我拉去切一刀吧赶紧赶紧!
医生和助产士各种鼓励,加上确实我顺产条件很好,完全没必要剖,体力也很充沛——我原来就是运动健将。最后,产程很短,4个多小时就生完了。
如果这个过程,拖延到8个小时,(普通产妇头胎的产程都是8小时以上)我再坚强也会崩溃。事隔多年,这样的痛苦,我绝对、绝对不会想再尝试第二次。和凌迟没什么区别。
最疼的部分,就是产妇丈夫签字的那部分:“催产素滴注。”
分娩最大的疼痛在于宫缩。
子宫要努力收缩,把胎儿推出体外。
你自己轻轻掐自己一把试试?子宫收缩的力量,是这样掐的力量的几百倍,达到人类所能忍受的疼痛的极限:“十级”。比烧伤烫伤还疼的疼。
而子宫自然收缩已经疼极,再滴注催产素,等于是外力加强这样的收缩。
我自己亲身体验过,本来是疼得嗷嗷叫,眼泪直冒,催产素加上,疼得象一记铁拳打在喉咙口,叫都叫不出来啦。那一刻,我也真想死。真想死。真想死啊。那时候,你真的,但求一死。
榆林这位不幸的产妇,情形和老舍笔下的虎妞很像。
《骆驼祥子》都读过一部分,在烈日和暴雨下的骆驼祥子,很可怜。但更可怜的在后面。虎妞最后是跟了他,大龄的虎妞,怀孕了。高龄产妇,头胎,胎儿过大,最终生不出来。及想去德国人开的医院剖腹产,又没钱,最后就这样一尸两命。
榆林跳楼的产妇,从检查指标看,妊娠四十一周多,算准超期妊娠了吧,胎儿头顶径99,这些指标确实很不利于顺产。人类的产道最大极限才可以扩到10公分。
这样的情况下,她的丈夫还这样果断地拒绝剖,可谓无知者无畏,更可以看得到,他的固执、冷血,和对妻子安危痛苦的无视。
产妇能从产床上爬下来,走出去要求丈夫签字,可以想象那凄惨的场景。
光着腿,血和羊水沿着腿直流,在产房门口,拉着一个男人苦苦哀求,这时候已经不是生死的哀求,对于产妇来说,痛痛快快一刀杀了她都行,只求这场酷刑的赦免和终止……
我很难想象有人能无视这样惨烈的求告。就算一只兔子,一只蚂蚁,一只虫子,作为有情感的人,我也不能忍受它这样持久的痛苦。
一颗心得是什么做的,才能拒绝?对方就算是仇人,也下不去这手吧?
包括医护人员也安慰产妇说会去再次劝说,但最终,得到还是这样冷血的签字。
她的疼,她遭受的酷刑,她的眼泪,她的血,甚至生命危险,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列。
是顽固?是冷酷?还是冷血或无知?
不管是什么,都刷新了我们对人的认知下限。
产妇是直接领受了这样的冷血无情后,才生无所恋了吧?
现在上个小课吧。说说现实。
理论上说,产妇本人可以自己签字。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实施特殊检查和手术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 ……”
那么,产妇是清醒的,而且本人强烈要求剖,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算数?为什么非要外面的丈夫签字才能手术?
医生朋友回答了这个残酷的问题。产妇本人可能在手术中死亡或失去意识,届时签字的效力可能会被质疑,比如说产妇疼昏了,意识模糊等等。医方是很难自证产妇是自愿而且清醒状态下签字的。死者家属会来闹事。
产妇自己的亲妈、亲弟弟、亲爹签字行不行?
法律上是可行的。
但是,搁在基层医院,法律算个球啊?产妇的丈夫签字了都能反咬一口,何况没签字?
而且如果孩子也在手术中死亡,作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他在法律上主张权利要排在娘家人之前。
这么说吧,产妇死了,产妇的遗产,赔偿金,产妇的丈夫可以拿走75%以上。
作为配偶先分一半。如果孩子幸存,再以孩子的名义拿走25%。
而且,中国民间风俗仍然认可,出嫁女就是夫家的人。
有医生朋友说,她们碰到过这样的案例,产妇在产床已经昏迷,娘家就妈妈一个人,哭着喊着让赶紧签字输血剖宫等等抢救,夫家人多势众,婆婆不让丈夫签字,把拿来的血袋抢过来扔在地上踢,撒泼大骂医院是骗钱。谁家生孩子不淌血,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还有个逼用”已经是我们能写出来的最文明的话。
最后产妇死了。孩子产钳拖出来的,头部有血肿,颅内有出血,新生儿窒息。
产妇死不瞑目,娘家妈妈哭得死去活来,夫家一拥而上,在医院产科门外烧纸敲锣打鼓
索赔医院百万(当地人均收入一年才两万)。
当你跟他讲道理,他会跟你讲法律,当你跟他讲法律,他会跟你讲风俗,当你跟他讲风俗,他会跟你讲流氓。
“人都死了”——只要人死了,他们就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哪怕这人,是他们间接或直接害死的。那不重要,“人是死在你们医院的。”
说到底,二十三条也好,知情同意书也好,产妇的哀哭挣扎也好,娘家人的守卫保护也好,真的要是碰上一个死不要脸脏心烂肺的孩子他爹,都没用。
你,救不了自己。医院也没法帮你。就算医生叫来了警察,你男人若不签字,警察也不能强迫,娘家人哭着说我签,也未必有用,因为事后被医闹的风险太大,太大。医生就是不敢!手术!别说手术、救命的血浆,如果他不签字,你也得不到。血浆放在边上,你也等死。
对了,最后你死了,那个不签字的人,法律上并无任何责任。还可以利用你的死,很好地去索赔。现在其他妈妈们是不是该好好对男人说声:“谢谢当年不杀之恩了?”
榆林产妇就算再活过来一次,未来的生活,也是满地的荆棘,和吞噬血肉的獠牙,等着她。
新生儿如果窒息,有脑瘫风险,这样的丈夫,会不会要求妈妈放弃孩子?“再生一个就是了。”你扭得过他?十月怀胎的孩子,就这样要从你面前拔下呼吸机……。
从他对产妇的态度就可以看到对女性的态度,如果生的是女儿,会不会歧视和要求追二胎?
产妇经历一番生死生完,“你怎么还不赶紧起来带娃,不就是生个孩子吗?”
公婆挑剔。他一句:“那是我妈!”
逃出了产房,二胎等着你,生了二胎,重男轻女的家庭矛盾等着你,抑郁症等着你,公公婆婆等着你。择日而噬,而已。
跳楼的一百个理由等着你。
……
有些事,只要进入命运之轮,一开始,就已写了结局。
从一开始,娘家就不要教出傻白甜的女儿,女人就不要嫁不尊重女性的男人………这样的家庭,边儿沾都不能沾。
否则,无论怎么走,都只是迷宫的障眼法,结局只有一个。
这个就是一早设定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