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出现这些症状警惕成为“高危”孕妈

作者:湖南医聊 06-09阅读:3530次

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糖尿病合并妊娠、糖尿病肾病、癫痫……,一系列高危因素都集中在这位25岁年轻的准妈妈身上。6月7日下午,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通过多学科协助,成功剖宫产分娩出一1.06kg男婴,母婴平安。

(手术中)

产妇齐女士,25岁,河北省霸州市人,现居醴陵市孙家湾乡。6月4日,齐女士来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就诊,产科门诊医师发现患者全身浮肿,追问浮肿已有1月有余,且视物模糊近半月

据了解,齐女士系首次妊娠,预产期在8月。98年因高热后遗留“癫痫”,一直药物控制,孕期间断发作;2010年发现“糖尿病”,一直需要使用大剂量的胰岛素控制血糖。

考虑患者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糖尿病合并妊娠、糖尿病肾病、癫痫等,立即开通高危孕产妇绿色通道,收住产科。

入院后,予解除血管痉挛、降压、降血糖、消酮体、促胎肺成熟;同时监测生命体征及胎儿宫内状况。

6月5日12:00左右,监测孕妇血压最高达188/105mmHg。同时床旁彩超显示:胎儿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消失,胎儿情况危急,孕妇随时可能出现病情恶化,危急胎儿的生命安全。

由于病情危重,齐女士被紧急转入重症医学科治疗,同时医院立即启动高危孕产妇抢救预案。

(多学科会诊)

6月6日下午,医务部组织全院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儿科、麻醉科以及护理部等多学科联合会诊,商讨下一步的治疗方案,与此同时各项检查等其他准备工作也紧张有序展开。

“血压达到了183/96mmHg,全身水肿,最为严重的是超声检查发现胎儿出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消失”,等于说腹中胎儿处于‘慢性缺氧’状态,随时可能出现胎死腹中”,产科主任李玉莲教授介绍。

妊娠高血压引发的重度子痫前期对于产妇来说是致命的,只有及时终止妊娠才能缓解。

经过专家组详细周密地讨论,考虑患者目前状态并结合病史,孕妇系第一胎,基础疾病较严重,再次妊娠的风险非常极大,且家属有强烈保胎的意愿,目前病情严重,孕妇和胎儿面临极大的危险,存在胎儿宫内窘迫,为确保母婴平安,在密切监护病情的情况下,专家组建议促胎肺成熟完成后为产妇实施剖宫术。

(麻醉师上阵)

(小宝宝剪脐带)

6月7日下午15:00,手术如期进行。在麻醉科、儿科等科室的协助下,宝宝顺利娩出,随后转入新生儿监护室。术中,出血不多,孕妇生命体征平稳,术后,产妇转入重症监护室继续观察治疗。

由于宝宝为极低体重儿,出生时体重只有1.06千克,随即出现了呼吸急促,呻吟等症状,病情危重。

儿科立即成立抢救小组,24小时重症监护,通过NCPAP辅助通气、INSUER技术(行气管插管+固尔苏气管内给药+NCPAP辅助通气)给予呼吸支持等,数分钟后宝宝SPO2上升至95%以上,宝宝缺氧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医生对宝宝予以呼吸支持)

因为宝宝不足月,目前尚未脱离危险期,需要在新生儿监护室进行24小时特级监护、治疗。

6月8日下午,产妇已由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进行下一步的观察治疗。

(6月8日,接产妇回产科)

科普拓展

2011年,我国«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指出,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孕妇预期的健康教育及指导。

所以,孕妇平时应定期接受产前检查,有高危因素的孕妇更应该加强监护,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及时发现高危因素,适时干预是保障孕产妇及胎儿安全的首要条件,不应该忽视。“妊娠不是病,但妊娠要防病”,著名产科专家林巧稚大夫说。

什么是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是指本次怀孕对孕妈妈及胎婴儿有较高的危险性,存在可能导致难产或危及母婴健康的疾病。而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妈妈,就是高危孕妇,孕期需要按时产检,在医生的指导下增加产前保健的次数和内容。

(孕期产检时间表)

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高危孕妈妈:

●年龄<18岁或>35岁;

●有异常孕产史者,如流产、早产、死胎、各种难产及手术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先天缺陷或遗传性疾病;

●妊娠期接触有害物质,如放射线、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中毒及服用对胎儿有害药物等;

●母婴血型不合,孕期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


(网络图,仅供参考)

如果妊娠期内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病、肾炎、病毒性肝炎、重度贫血、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风疹病毒)等,也属于高危孕妈妈:

●早产或过期妊娠;

●胎位、胎盘及脐带异常;

●产道异常(包括骨产道及软产道);

●多胎妊娠,羊水过多、过少;

●辅助生殖;

●曾患或现患有生殖器官肿瘤者等。

(编辑Lisa)

湖南医聊特约作者: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 刘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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