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基宗(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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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指女性妊娠满 28 周至产后 1 周。此期间胎儿的各种器官已形成,且快速生长发育,若药物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及功能,而且此时的临产儿对各种药物的毒副作用也极为敏感。
专家呼吁,围产期妇女应谨慎用药。即使对确实患病需用药者,也要权衡利弊,尽量使用安全系数大的药物,以免遗憾终生。
关于围产期慎用、禁用的药物详述如下:
01
缩宫药
如缩宫素、垂体后叶素等,属于头等禁忌的药物。服用小剂量即可引起子宫的阵发性收缩,大剂量可致子宫强直性收缩,极易造成流产。
02
青霉素 G
为最常用的天然青霉素类,由肾脏排泄,而新生儿肾脏发育不成熟,故半衰期延长,剂量过大时可引起中枢神经刺激症状,如肌肉震颤和惊厥。
03
氨基甙类抗生素
如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对胎儿、新生儿听神经和肾脏都有很大毒性,以链霉素最为严重,常导致永久性耳聋(药源性耳聋)。
04
氯霉素
围产期使用氯霉素,因子宫部分开放而易入新生儿体内,可致“灰婴综合征”。严重者呕吐、拒食、呼吸抑制、体温下降、全身紫绀,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侥幸成活者在几年内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率极高。
05
四环素类
易通过血胎屏障进入胎儿体内,与钙螯合成复合物蓄积于骨骼、牙齿中。孕妇在围产期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致婴儿牙齿黄染、牙质发育不全(即“四环素牙”)、骨生长延迟和先天性软骨病。新生儿肾脏未发育成熟,药物半衰期延长,对骨骼、牙齿和肝肾都有严重损害,故应禁用。四环素类药物对孕妇的肝脏有毒性,且从乳汁分泌,从而危害吃奶的婴儿。
06
磺胺类
如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能和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分,使结合型胆红素减少,游离型胆红素增多,可致新生儿黄疸。长效磺胺药物可引起血红蛋白血症。
07
成瘾性镇痛药
近年来产妇分娩时常用杜冷丁、吗啡和美沙酮等成瘾性镇痛药,使用后可迅速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致胎儿呼吸抑制,甚至窒息死亡。
08
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扑热息痛为其代表。妊娠期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孕妇分娩的新生儿有紫癜、血肿等出血倾向。消炎痛可收缩婴儿动脉导管,导致肺动脉高压,从而增加分娩时婴儿的死亡率。
09
抗高血压药
妊娠期孕妇血压常升高,即“妊高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利血平和普萘洛尔(心得安)可使胎儿昏睡和心动过缓 ;甲基多巴可使胎
儿生长缓慢,分娩出的婴儿体重减轻。
10
抗癫痫药
患癫痫病的孕妇在孕期更应合理用药,抗癫痫药极易透过血胎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因胎儿发育远不成熟,尤其是代谢和排泄药物的肝、肾两脏,故药物排泄缓慢,容易蓄积,对胎儿生长发育、中枢神经和血凝机制等产生不良影响。
11
抗精神失常药
如围产期孕妇注射氯丙嗪,胎儿对该药的代谢和排泄极为缓慢,分娩后新生儿表现出明显的中枢抑制症状(嗜睡、神志不清等),且可引起新生儿视网膜病变。
12
抗甲状腺药
硫氧嘧啶、他巴唑等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蓄积中毒,抑制甲状腺功能,使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长大后易患甲亢和甲状腺肿大等。
13
维生素 K
如女性围产期大剂量应用,可致新生儿红细胞溶解,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核黄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