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产妇刚生完娃就急性心衰!孕期,心脏病一定要重视

作者:小白爸爸科学育儿1经验 10-18阅读:2337次

都说妈妈是伟大而无私的,许多二胎妈妈即使身怀六甲也时时刻刻为一家老小的生活起居操持着,34岁的杨女士(化名)也是其中一位,处于再婚家庭的她已是2个孩子的妈妈且2次均为剖宫产,仍然丝毫没顾忌到自己的身体。前段时间,她遭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经历。

9月30日,杨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浙江医院三墩院区产科产检,此前她一直在其他医院进行产检。浙江医院产科吴建荷副主任医师发现杨女士的胎心监护提示无反应型,是胎儿存在宫内缺氧状态还是一过性反应?门诊查超声正常,经过吸氧后NST仍没有明显改善。考虑患者孕周临近足月,存在胎儿宫内窘迫可能,收住院观察。10月1日早上复测胎心监护正常,考虑患者尚未足月且胎心监护正常,就给予观察胎心、胎动变化及促胎肺成熟治疗。10月1日夜班再次复查胎心监护无反应,值班的浙江医院产科方浴娟副主任医师,反复与孕妇及家属沟通后,患者同意行急症剖宫产术,所幸的是,母子平安。手术顺利结束,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

本以为这是一个团圆夜,宝宝已经顺利出生了,但杨女士并没有真正的脱离危险!10月2日凌晨2点左右,杨女士出现不适症状,吸氧情况下氧饱和度波动在88~90%,“医生,我觉得胸闷、憋气”。当时值班医生考虑:麻醉不良反应,麻醉平面过高?请麻醉科会诊,认为麻醉平面正常,建议加大吸氧量,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主诉变化。

是否存在其它因素引起的低氧血症,这一系列问题在方主任脑中迅速闪过,对症加大患者吸氧量同时,床边紧急心超检查,并电话汇报浙江医院产科副主任(主持工作)李丽洁主任医师。李丽洁考虑患者有低血氧症状但没有低血压表现,没有阴道反复出血,不考虑不典型羊水栓塞,虽然患者孕34周心超未见有异常发现,但发生于妊娠晚期尤其产后72小时内,孕产妇处于高凝且回心血量高峰期,心肺因素引起低氧血症仍然要首先考虑。考虑外肺部栓塞引起心衰,建议患者进行肺部CTA,并请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及ICU会诊。

经检查发现,杨女士心超提示心脏射血分数明显降低,EF值为50%,肺动脉轻度高压;肺部CTA:没有明显血管栓塞灶,肺部水肿明显;B型脑钠肽 732.02 pg/mL。综上所述,经多学科专家会诊后,考虑发生于分娩期,急性左心衰,肺水肿,明确诊断:围生期心肌病(1.急性左心衰、2.肺水肿)、剖宫产术后 。考虑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可能需要高级生命支持,转ICU治疗。

第二天患者,胸闷、憋气的症状逐渐改善,射血分数,B型脑钠肽均明显好转,低流量吸氧下氧饱和度100%,病情好转,转心血管内科进一步治疗。

平时身体都很健康的三胎宝妈杨女士为什么会在手术结束后出现如此危重的病情呢?这个疑问一直困扰着杨女士夫妇。

李丽洁解释道:心脏病是心力衰竭的发生基础。从妊娠、分娩及产褥期血流动力学变化对心脏的影响来看,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期的最初3天,是心脏病患者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妊娠期心脏病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妊娠之前就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少见;第二类是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杨女士则属于后者。围生期心肌病是指既往无心脏病史,于妊娠最后3个月或产后6个月首次发病的以累及心肌为主的一种心肌病。

患者若原来心功能已受损或勉强代偿,可因妊娠而进一步使心功能代偿不全。孕妇心功能不全表现为患者可有气急、劳累后更甚,不能平卧,咳嗽,咯泡沫样痰或血,两肺散在哮鸣音或湿啰音等表现。超声心动图、胸部CT等影像学检查可协助诊断。

原有心脏病的妇女能否耐受妊娠,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心脏病的种类、病变程度、心功能状况、有无并发症等。在评估心脏病孕妇耐受妊娠的能力时,既需慎重考虑妊娠可能加重心脏负担而危及生命,也要避免过多顾虑,致使能胜任者丧失生育机会。凡有特殊情况者,经产科专家充分评估病情后,如不适宜妊娠,应及早终止,减少孕妇风险。

要注意的是,心力衰竭是心脏病孕妇的致命伤。因此,加强孕期监护的目的在于预防心力衰竭,科学而严谨的产前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心功能Ⅱ级以上的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20周以前至少每2周由心血管内科、产科医师检查一次,以后每周一次,必要时进行家庭随访。除观察产科情况外,主要了解心脏代偿功能及各种症状,定期作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以利对病情作出全面估计,发现异常。有心力衰竭先兆,立即住院治疗。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既能获充分休息,也便于检查观察。凡心功能Ⅲ级或有心力衰竭者应住院治疗,并留院等待分娩。心脏病孕妇的管理,重点在于加强孕期及产时监护,但是,合理的产褥期监护,也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