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母,从怀孕的那一刻开始,妈妈注定要从零学起,怀孕了该怎么保养?注意什么?怎么补充营养?如何保证自己各项健康指标正常……如果你是在北京的孕妇,你还需要进行“建档”,北京市会为所有在京分娩的常住孕妇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可别小看这份健康档案,它可是关系着你从怀孕到分娩,孕检、产检、生育后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今天,健康朝阳就来给大家讲讲如何建档!
孕早期如何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1、 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夫妇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或暂住证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注意:它不仅为你提供保健知识,还将通过二维码扫描记录您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情况,在你的孩子出生后保健、预防接种使用。孕妇于医疗机构建立产科门诊病历时需出示已建立的《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2、如何选择建册地点
① 夫妇双方如均为北京市户籍人口,原则上应到孕妇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地段保健科建册;
②外嫁京孕妇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建册;
③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到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地段保健科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北京实行先建册后建档政策
常住本市的孕妇,应在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孕妇本人为本市户籍的,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在京暂住证到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时,有些孕妇可以有享受北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北京市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补助政策资格,可以获得补助。高危孕妇也可以得到确认和管理,所以孕妇千万不要隐瞒病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