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这则悲惨的时间给刷屏了
▼
8月30日15时34分,产妇马某“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
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
9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
产妇从入院到死亡
总共经历了4个半小时的阵痛
生产过孩子的女人都知道
这好比人间炼狱
多少女人都痛得哭了出来
“痛不欲生”也许能形容那时候的痛
在临产疼痛指数上
产痛是排名第二名,
仅次于烧灼的伤痛。
妈妈和准妈都是气愤不已
▼
而家属没有听从医生的劝解
一意孤行,坚持顺产
到底是为了什么?
▼
妈妈们预测:
听传闻觉得剖腹产孩子不好非要顺产
因为要省钱,坚持顺产
鱼鱼也觉得
这两个是最大的原因吧
可是
这个产妇的家属他们是否知道
产妇如果不是真的受不了
大部分不愿意剖
▼
大家除了觉得家属要负责任
医院也该负一定责任
▼
而且也有妈妈提出
要求剖腹产
一定要家属同意才行吗
▼
那到底是否非要家属同意呢?
鱼鱼来普及一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关于手术单签字的规定
▼
入院的病人,都会签署一些文件,其中一份就是医疗授权委托书。
这份文件的作用:患者要在住院期间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此人可以全权代理患者本人在医院期间的各种需要告知,需要签字的事项。
授权后,是否只能由这个人代替自己做决定?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能征得患者同意时必须以患者意见和签字为准,除非患者已经意识模糊无法做出决定,又或者无行为能力,才由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签字。
在这件事上,产妇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要求医院给予剖腹产!
我们也来看看
专业人士的说法
▼
一位麻醉师的解读
(来源:知乎)
必须患者本人同意才能操作(意识清醒)
剖腹产术前麻醉同意书是产妇、委托人双签名
遇到难缠家属,报医务处备案,主任签名
各位准备生产的准妈妈了解了吗?
你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
我们来普及一下
什么情况下需要剖腹产
▼
胎儿出现以下情况需要剖腹产:
胎儿过大,准妈妈骨盆无法容纳胎头。
胎儿出现宫内缺氧,或分娩过程中缺氧,短时间不能顺利分娩。
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
产程停滞,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
准妈妈出现以下情况也要剖腹产:
骨盆狭窄或畸形。
有软产道的异常,如梗阻、瘢痕、子宫体部修补缝合及矫形等。
患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疾病,无法承受自然分娩。
高龄初产。
前置胎盘或胎盘早剥等。
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
有多次流产史或不良产史的准妈妈。
各位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呢?
一起留言讨论吧!
--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