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喊疼想剖腹产遭拒后跳楼!事情最新反转来了…当妈到底有多痛?

作者:西安晚报社区生活 09-05阅读:3580次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

待产孕妇五楼坠下身亡

8月31日20时左右,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一名孕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今年26岁的马某系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9月4日,记者和马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对方发来短信讲述了马某身亡的经过。据其介绍,产妇马某于8月30日下午住绥德院区妇产科48床待产。

“然而到晚上,医护人员称48床的产妇不见了,陪产人员在分娩中心外也没有见到产妇。”该亲属微信上告诉记者,过了一会才得知产妇马某从产房的窗口跳下去了,正在医院急救室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绥德院区妇产科分娩中心内设有待产室、产室、手术室、备用手术室以及婴儿室等科室,因分娩中心系产妇生育的地方,故陪产家属需在分娩中心外的座椅或者走廊内等待,未经允许是不允许进入分娩中心。

9月4日下午,记者在马某的所住的待产床上看到,马某的待产床上被子仍保留原样,床旁柜上巧克力、苹果等食物原封不动的放置着。而马某跳楼的地点系分娩中心内对门的备用手术室,备用手术室的地面上一双拖鞋孤零零的摆放着,窗台上有警方取证过的痕迹。

院方称三次建议剖腹产

均被家属拒绝

对此事,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 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经过我们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过检查我们发现胎儿头部偏大,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在90mm左右,但是马某的胎儿双顶径为99mm,所以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

“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

9月4日下午,在家属签字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记者看到,产妇马某、其丈夫延某分别在该同意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同时其丈夫延某在后面写有“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并在后面签字按手印。

记者在绥德院区提供的分娩中心外的监控视频中看到,8月31日18时05分10秒,产妇马某走出楼道打了一个电话,随后不久马某的丈夫及其婆婆纷纷来到其旁边,在视频中,马某和其亲属诉说着什么。由于疼痛难忍,18时15分,马某双手扶着肚子跪在地上,紧随而来的医生和家属扶起马某,并劝说马某进入分娩中心。19时20分马某再次走出产房,期间医护人员紧随出来,27分40秒,在众人的劝说下,马某再次进入分娩中心。

“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

公安:经现场勘察已排除他杀

事故发生后,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的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勘察,并和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谈话。9月3日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9月4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

然而事情在网上发酵一天后出现了反转!

家属:我主动和医生说

她疼咱们就剖腹产

今天记者联系到坠亡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他表示不认可。

延先生告诉记者,“我妻子期间疼痛难忍有两次,出来跟我说‘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点左右,第二次是18点左右。她出来喊疼的这两次,我都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其他临床的产妇都可以证明我说过这个话但是医生回复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延先生向记者表示,“做剖腹产,我们不会不同意的。在这之后我也着急了,还打了一个电话给医院的朋友,让他找熟悉的医生做剖腹产打完电话,护士出来就说我妻子人不见了。”

延先生称,事发后,医院也没有出面给出任何的解释。“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会作出这种激烈的反应。”

而延先生的堂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堂哥的老婆第二次出来的时候确实跪下了,说疼得不行,我们都同意了(做剖腹产),我们也跟医生说了,医生说马上要生了,不能做(剖腹产)了。”

家属出具的情况说明

法律学者:

产妇是否手术,决定权在产妇

目前,医院与家属各执一词。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产妇的死亡?

据绥德县公安局,事发后他们至现场勘查情况,经勘察初步排除他杀。因此,是否因手术延误导致产妇死亡,不得而知;但直接原因是产妇在产房里跳楼自杀。

对此,有网友表示:

所以,产妇有决定自己生产方式的权利吗?

当然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示,《侵权责任法》55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据此,孕妇是否手术,决定权在产妇,不在家属。医生有建议权,本人有决定权。

第二,本案医生已建议手术,本人也强烈要求手术,手术法律条件已具备。医生因家属不签字,拒绝手术,有相当大的过错。对病人剧烈痛楚下,可能出现的过激行为,医生没有预见和防范,也有过错。

产妇跳楼自杀,并非必然的选择,主要责任由本人承担。

医学科普作家、健康问答专家王玉玲表示:

1. 顺产还是剖宫产应该听医生的。在分娩的最关键时刻一切都应该配合医生医生的出发点是为了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分娩时个不确定的事情,顺产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无论顺还是剖都有一定的风险。总体上说顺产更安全。只有顺产不顺利、母婴有危险的时候医生才会决定剖宫产。当医生给出建议,而患者或者家属不遵守建议时,后果应该患者一方承担。

2.医疗方案应该是医患双方共同制定。患应该指患者本人。一个意识清醒的人,患者有权接受或者拒绝医生的建议。家属是无权决定的。患者意识不清,没有行为能力的除外。

从新闻中看,医生建议剖宫产,后来患者也同意剖宫产。这时患者自己签字就行。但现在的医疗环境,如果家属不同意,家属不尊重患者的意见,医生确实也难做。毕竟患者才是医闹的主力军。

3. 真的是疼痛难忍,还有分娩镇痛。

顺产到底有多痛?

今年母亲节的时候,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邀请了十对家庭,现场让爸爸体验生孩子的感觉。

这里先附上一张疼痛的等级表,方便大家直观脑补一下:

十级,意味着分娩时的痛感。

爸爸们体验的过程中,表情是这样的:

此外,疼痛是比较主观的感觉,如果产妇对于疼痛的耐受度不太高,她们的感受将更加惨烈。

另据调查显示,有98%的孕妇在妊娠晚期会产生焦虑心理,甚至有可能出现产前抑郁症。

产前抑郁,是指孕妇对丈夫产生了一些新的或者不合理的期望,并且内心的需求没有被满足时,故产生各种负面情绪。它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产后抑郁症,严重的话甚至还会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诸如自残、自杀等,累及胎儿的性命。

所以大家一般所说的“生孩子是个坎儿”,并非夸张。

家有产妇

一定要多多关心这些准妈妈

像这样的悲剧

我们真是再也不愿看到了!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华商报 、北京青年报、何兵的法律工作室、妇产科医生王玉玲、成都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