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下午5点,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随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家属仍!然!坚!持!顺!产!
三次强烈要求剖腹,都遭到拒绝。晚8点,产妇从医院5层坠楼自杀。
9月4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
看完这条新闻后,我气得浑身发抖。胎儿头大难产,家人不可能不知道。屡次恳求,换来的都是“忍忍吧”。自己丈夫亲自签字,把自己送上绝路。要是我,我也跳楼了!为什么不让剖?容我臆想一下:因为大家默认顺产“对孩子好”?或者剖腹产要花不少钱?“谁生孩子不疼?就你这么娇气!”“你疼,能大的过孩子健康吗?!”女子父母一定是不在场吧,不然怎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女儿痛到自杀?我能想象她有多孤立无援。没有一个人关心自己,没有一个人想过她的痛苦。一个女人,连自己怎么生孩子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命都掌控不住。是在多绝望的情况下,才选择带着肚子里的孩子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