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指南 |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的诊断与治疗

作者:医信妇儿频道 05-19阅读:5134次

编译 / 瓜子

ADHD全称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其症状可能对患儿的认知、学业、行为、情绪和社交等众多方面造成不良影响。

ADHD患者的识别

ADHD核心症状包括多动/冲动和注意缺陷两大类。多动和冲动可表现为不能静坐、不能约束行为、多语、打断或介入他人活动等,注意缺陷表现为注意力集中能力下降、认知处理与反应速度降低、健忘等。

ADHD高危人群特征见表1(需注意:女童易被忽略)。

ADHD患者转诊建议

1.非专业医师不应进行诊断或开具处方,疑诊患者应转诊专业人士处进行进一步评估(专业人员包括专业心理医师、儿科医师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且获得资质的专业人员)。

2.如果患儿的行为提示ADHD,且行为已对患儿个人或家庭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应:

  • 观察10周;
  • 无论是否有正式诊断,都应建议家长寻求ADHD社会团体的帮助;
  • 如果行为异常持续出现,应转诊至专业人士处进行评估,但若已造成严重影响,应停止观察并立即转诊。

3.当患儿成人时,若仍有ADHD相关症状,应至成人心理医生处继续治疗。

诊断应考虑多方面因素

1.ADHD的诊断应基于:

  • 全面的临床与心理评估;
  • 全面的生长发育史与心理疾病病史;
  • 观察者对于患者心理状态的报告与评估。

2.ADHD的诊断不应单纯基于量表评分或观察结果,但“康纳尔量表(Conners’ rating sclaes)”和“长处与困难问卷(SDQ)”是诊断的重要辅助指标,对于儿童行为的观察举措(如在校行为)也是对于可疑症状评估的有效方式。

3.ADHD的诊断应满足:

  • 满足DSM-5或ICD-10有关多动症的诊断标准;
  • 基于在多环境下的询问或直接观察,多动行为应造成中度以上的精神、社交和/或教育/工作上的问题或障碍;
  • 多动行为应是广泛存在的,至少出现在2个不同场景中,包括社交、家庭、教育/工作。

同时,诊断时应评估患儿的需求,同时存在的其他疾病或问题,社交、家庭、教育/工作环境,以及患儿身体健康情况。同时也应评估儿童家长或照料者的精神健康状态。

4.全年龄段均可能出现ADHD。

患者支持必不可少

1.诊断ADHD后,应与患者(及家人或照料者,视情况而定)讨论ADHD会如何影响他们的生活(表2),同时也应针对治疗计划进行讨论。

2.向已诊断患者提供疾病支援团体、志愿者组织、网站、教育/就业支持资源相关信息。对于已经过评估,但不满足ADHD诊断标准的患者,也可从此推荐中获益。

3.对于已诊断ADHD的患者所提供的信息应当:

  • 考虑到患者的生长发育水平、认知方式、情感成熟度及认知能力,包括各种学习障碍、视力或听力障碍、语言发育迟缓或社交障碍;
  • 考虑到伴发的神经发育疾病与精神健康情况;
  • 根据个体需求与个体环境个性化处理,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水平与成长阶段。

以多方共同参与的行为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为辅

1.应保证ADHD患者治疗的连贯性、综合性与全面性,强调患者的心理、行为、就业/教育需求。

2.应定期与患者及其家人讨论有关他们希望如何参与治疗与决策,尤其是当患者所处环境或成长阶段发生变化时。鼓励患者及其家人表达自己针对治疗的感受、偏好与顾虑,并反复强调依从性的重要性

3.针对不同年龄段患者治疗方案建议:

ADHD患者的饮食建议

1.强调均衡膳食、充足营养及规律锻炼的重要意义。

2.在进行临床评估时,询问何种饮食看上去会影响多动行为,如果有明确关联,应建议家属对饮食和ADHD行为进行记录,如果记录结果支持这种关联,则应转诊至营养专家处,最终的饮食建议应由全部相关人员共同执行(包括营养专家、心理专家、家属及患者)

3.针对社会上常见饮食建议的评价:

  • 无需将“禁食人造色素及食品添加剂”作为广泛采用的治疗方法;
  • 不建议补充脂肪酸补剂;
  • 没有关于儿童进行“轻节食”的长期有效性及潜在危害相关证据,现有数据仅表明其短期内有效。

ADHD患者的药物使用建议

1.开始药物治疗前,应进行充分评估(表4)。

2.对于5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的用药建议:

  • 一线药物为哌甲酯(短效或长效);
  • 若足量哌甲酯使用6周后,仍未见充分效果,可考虑换用苯丙胺类药物;
  • 若无法耐受哌甲酯或兴奋剂类药物,或是此两类药物分别足量治疗6周无效,则考虑使用托莫西汀或胍法辛。

3.开始用药时应进行剂量滴定,监测患者症状、症状造成的不良影响药物副作用;对于存在神经发育异常(如自闭症)、心理疾病或共患病的患儿,应减慢滴定速度、增加监测频率。

4.禁用及停用药物:

  • 除非有专家建议,否则禁用可乐定;
  • 对正在使用兴奋剂类药物或存在普遍易怒症状的患者禁用非典型抗癫痫药物;
  • 若出现急性精神病或躁狂发作,应停用所有ADHD药物,缓解后再进行ADHD药物治疗(换药或不换药)。

5.药物剂型包括缓释剂与快速释放剂型两类(表5)。

6.监测项目:

  • 监测原则:使用兴奋剂类药物时,应关注个体药物有效量、起效时间及不良反应,并注意与认知增强药物及食欲抑制药物的相互作用。
  • 身高监测: –监测时机:患儿应每6个月测量身高,10岁以下儿童应每3个月测量体重,其他未成年人应在用药后3月、6月测量体重; –临床意义:如果用药与体重减轻相关,可改在餐时或餐后服药、早晚各加餐一次、至营养专家处就诊、摄入高热卡的高营养食物,或有计划地断药或换药。如果用药显著影响身高,可考虑在学校假期时有计划地断药,以追赶身高发育。
  • 心率及血压监测: –监测时机:在更换剂量前后及每6个月与年龄别正常值比照,但无需在没有指征时规律检测血液学指标或心电图; –临床意义:如果出现静息时心动过速(>120bpm)、心律失常或收缩压大于第95分位数(或有临床意义的增加,测量超过2次),应减少药物用量,并转诊至儿童高血压专家处。
  • 药物滥用倾向:家属需要关注是否存在药物滥用及分流的表现,不同成长阶段与不同环境下的风险不同。

[1]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NG87). NICE guideline. 2018.3.

[2]UpTodate: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clinical features and diagno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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