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娟代表: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教育服务体系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唐琪 李澈)“不少育龄夫妇‘想生’但‘不敢生’,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关配套的政策制度,尤其是就业、社保、学前教育政策三大方面,而这其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结’是学前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教育服务体系。”
据庞丽娟和团队的调研显示,是否拥有价格合理、就近就便、质量较好的婴幼儿托育教育资源,直接影响了广大适龄夫妇是否“敢生”甚至“想生”,不仅直接影响广大家长能否安心放心就业生产,并且直接影响适龄夫妇生育决策。当前,我国婴幼儿托育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正处于建设发展中,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存在。
据此,庞丽娟建议,在儿童养育与教育的“最前端”发力,着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教育服务体系。
首先要切实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原则要求,坚持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面向广大城乡家庭,提供不仅就近便利,而且普惠可及、具有较好质量的托育服务。
其次,引导并支持社会多方参与,建立多主体、灵活多元、开放多样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并支持企事业单位、机关、高校、街道等为职工、百姓提供灵活多样的早期托育服务。充分挖掘和支持社区举办0—3岁普惠托育服务,以满足社区内适龄儿童与家长的需求;并应开放思想,积极鼓励并支持规范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多种社会力量投入、参与举办和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
再其次,开拓多元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家庭合理分担、社会补充的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一方面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畴,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中;另一方面,突破传统思路,通过土地优先保障、税费减免、专项补助、购买服务、教师培训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设发展。
另外,要加强部门协作,尽快研究建立0—3岁托育机构和各类从业人员的标准制度。还要特别着力建立面向广大农民工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