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在幼儿园突发状况,送医后死亡!幼儿园处理意外事故的10大法则,建议收藏!

文 / 陈婷玉讲育儿
2022-01-06 09:16

三岁宝宝幼儿园内发生状况

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园方与家长各执一词

家长认为是学校耽误了抢救时间……

大家怎么看?

2020年1月5日,有网友反映,四川达州市通川区一幼稚园一对3岁双胞胎中的妹妹在幼儿园发生状况,随后被送入医院后不治身亡。家属怀疑学校耽搁了抢救时间导致孩子死亡,要求尸检。目前,孩子正进行尸检,家属等待尸检报告结果。

记者了解到,事发时间在2020年12月23日中午12点过,该幼稚园老师给家长打电话称孩子“情况不好”。学校在拨打120后,120救护车将孩子送到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虽然心律恢复,但是“无自主呼吸”,孩子后来于12月30日在医院身亡。

记者随后联系上孩子家长王某某,据王某某介绍,身亡的孩子今年3岁,是双胞胎中的妹妹。

事发后,达州市通川区警方介入调查,通过学校监控查看孩子出事前的情况,但睡午觉时没有监控画面,因为“(孩子)睡觉的地方不在监控范围之内。”

图文无关

家长通过学校老师介绍了解到,事发当天,老师发现孩子睡觉时有面部发紫的情况,通过老师“抢救”后又在附近药店找了一名工作人员施救无果,随后学校联系120救护车。“当我到医院时,娃儿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了。”王某某说。

通过医院出具的病历,者看到,孩子入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2时15分,“患儿因‘被发现呼吸心跳骤停15分钟’入院”。经过抢救,在当天12时40分恢复心率,“但仍无自主呼吸”。之后,孩子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于2020年12月30日17时22分死亡。

王某某表示,家人怀疑孩子在出事之后,学校没有及时拨打120抢救,是学校老师自己“抢救”和在外面药房找人抢救不行再拨打的120救护车,耽搁了孩子的抢救时间。

图文无关

2020年12月31日,家属要求尸检。

1月4日,当地教育部门参与协商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目前,家属等待尸检结果。

1月5日,记者联系马房坝幼稚园一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称正在和家属沟通此事,不方便接受采访。

幼儿园遇到意外事故怎么办?

幼儿园处理意外事故的10大法则

法则1:

了解特殊情况

幼儿入园时,教师应对所有幼儿的既往病史、过敏史及一些特殊情况有所了解,并进行登记。

法则2:

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园长和保健医生,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法则3:

第一时间联系家长

当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教师一定要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

法则4:

分析责任,分清责任

一般要注意检查事故发生的活动场地、活动内容、活动材料等,对与事故有关的儿童、教师或其他人,是谁的过失,教师是否尽到了责任,进行认真了解,要把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责任梳理清晰,才能做到依法正确确定责任人,公平处理事故。

法则5:和家长坦诚交流

在处理事故时,教师要尽量和家长坦诚交流,既要维护儿童和家长的利益,也要实事求是地保护自己和幼儿园的利益。

法则6:

化解矛盾

如果在处理意外事故过程中与家长有了矛盾,教师要保持冷静的态度,不要与家长发生正面冲突,避免矛盾扩大或激化。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家长做好事故责任和赔偿解释,另一方面要帮助家长换位思考,理解事故受伤一方的心情,极力化解矛盾。

法则7:

教师态度诚恳

教师要以诚恳的态度,主动检查和反省自己的过失。关于责任事故,教师要深刻反省自己的过失,主动和家长沟通、交流,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家长。

法则8:

事后积极补救

积极主动关爱受伤孩子。孩子发生意外事件后,无论责任在谁,教师都要用诚恳的态度及时探望、亲近孩子,缓和家长情绪,消除家长隔阂。同时,如果平时对孩子关爱有加,与家长进行过良好的沟通,当孩子出现事故时,就容易得到家长的理解。

法则9:

总结经验教训

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安全条例》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事后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与家长共同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幼儿在园意外事故发生;帮助幼儿增强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引导家长注意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法则10:

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教师要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守法。要注意学习有关法律,如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有关儿童安全教育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条例和规定。懂得在必要的时候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