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到底需要做几次超声,多久复查一次比较合适?

文 / 生殖专家李媛
2019-03-11 03:10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产妇不断增多,孕期产检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各项检查中,超声是一项十分实用,不可取代的检查。超声诊断通过人体对超声波的反射进行观察,能确定早期妊娠,鉴别胎儿是否存活,准确诊断胎儿先天畸形和胎盘位置异常,且无辐射、无创、方便、快捷。

对于产妇来说,如果孕期较为平顺,一般来说最少要做5次超声,且每次超声都有相应的孕周要求,不能缺少。

首先是孕6~8周:要确定胎囊位置、数目,排除宫外孕和瘢痕妊娠,胚胎是否存活并根据胎芽核对孕周;

其次是孕11~13+6周:做颈项透明层检查,也叫NT检查,此孕周的NT厚度与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畸形、发生流产的风险有关;

接下来是孕20~24周:做胎儿系统筛查,即“大排畸”超声检查,可以针对胎儿部分结构进行检查,排除大部分的胎儿畸形;

然后是孕28~32周: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评估,进一步了解胎儿各脏器结构的发育情况;

最后是孕足月后胎儿生长发育评估,确定胎位,评价胎盘成熟度及羊水量等。

如果在怀孕过程中出现一些不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除以上的5次超声之外,患者还需要及时于产科门诊就诊,并由产科大夫决定是否需要增加超声或其他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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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2019好孕相随,”猪”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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