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周医院输液竟发现药已过期3个月!只是护士粗心大意吗?

文 / 医护交流
2019-04-20 14:27

我们都知道

孕妇平时用药得谨慎

可最近

西安的高先生发现

自己怀孕的妻子

输液的药已经过期三个月了!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高先生的妻子已怀孕6周,最近出现了呕吐症状,于是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输液治疗。

结果

让高先生没想到的是

当输液到第二瓶时

他无意中发现

药品有效期至2019年1月

也就是说已经过期3个月了!

这瓶过期的药是葡萄糖静脉注射液,当高先生发现时,过期的液体已经注射了一半,他赶紧叫来护士拔掉了输液管。

拔掉输液管之后,高先生立刻联系医生,随后直接转到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

妻子体内的真菌值

已经严重超标

后期到底对胎儿有没有影响

医生也说不准!

高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很担心在孕期的妻子,会不会因为注射了过期的药而出现问题,甚至对胎儿造成影响。

而且,当时的主治医生带高先生去省妇幼挂完号之后便离开了,只是说很抱歉,之后就再没有医院的人和他联系过,更没有解释过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而给出的答复是:

“我心里也很抱歉,发生这种事情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不应该也不允许的,既然现在已经发生了,我们也已经开始处理了。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还正在调查之中。”

新闻视频

15日中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此事件中药品确属过期药品,目前涉事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严肃追责。

说明中公布调查结果:输注过期药品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三是医院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网友纷纷表示:好可怕!

@小琼子酱酱www:好可怕,葡萄糖过期会怎么样嘛?对胎儿有啥影响

@超甜小糖兴:那怕不止这一瓶过期了,这个发现了说不定还有没有被发现的,真是有点可怕

@琳惜_Chow:人家的宝宝就这么。。。不会有事吧 。感觉。。。好担心啊

@clear飞:小生命好吗 这医院一点都不谨慎啊

@仙女与玫瑰:现在知道道歉了早干嘛去了啊别人还怀着孕呢@乔儿想上荣耀:我有个姑婆就是因为输错液然后去世了,过期的食品都不能吃,何况是药我的天别人还是孕妇,不被发现医院是不是会继续把过期的药品给患者,真的得仔细查啊。

@小大丑i:我也觉得,拿生命开玩笑,本来医院就是很重要的,不能出任何差错,还好没人命,不然真的……

@优秀的夏天天不是甜甜:事情已经发生了,在这个前提下,抱歉这个行为是没问题的啊…就是看后续处理了,不过过期药还是太畜牲了,和怀不怀孕没关系

药品管理和使用有严格规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质药论处。

且护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医护人员在对患者用药时,要对患者的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进行认真比对。

输液事故频发,输液中出现异物、发现药品变质的新闻不胜枚举。医护作为临床一线人员,一旦出现问题,难辞其咎。本次不良事件在官方的通报中,药师的是“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护士则是“严重失职”。看到这儿,很多护士会发出灵魂拷问”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我?

2017年7月,湖北孝感的一名怀孕8周的孕妇因身体不适,呕吐不止,被丈夫张先生送往孝感市妇幼保健院就医。住院接受治疗,然而,住院的第二天,孕妇打点滴时出现严重不适,张先生叫来了护士,却无意中看到了药瓶上的有效期是2016年8月1日,碳酸氢钠注射液已经快过期一年了!涉事护士被停职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

尽管药品到护士手中,需要层层环节。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不能把所有的锅都让护士背。但是,在医疗环节中,护士是与患者接触最为紧密的一环。只要是出现医疗事故,护士都难辞其咎。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是患方与医疗机构,即使医务人员过错明显,这个错也归到单位的错,由单位作为主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其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就没有单位可以顶上了。

任何行业,专业都应该是一切要求的底线。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才是对自己的保护。正如上学、工作,老师们反复提到的“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是指: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三查内容:

1.查药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2.查药品有无变质、浑浊。

3.查药品的安瓿有无破损,瓶盖有无松动。

七对指的是:

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

"三查七对"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及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方法。

一注意:

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后的反应。

这些规定就是临床操作的金科玉律,无论是谁,都得严格遵守。在刚刚步入工作的时候,很多人会非常小心、认真。但是时间久了,负责的病人多了,就疏忽了一些检查,认为教科书上的规矩繁琐、浪费时间,为了追求速度,粗略检查下输液,就挂上了。这种“快”下酿的苦果只能自己承担,再委屈也没用。

微信用户“浣溪沙”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几年前,我们儿科病房配药用的50ml注射器内有一根3cm”的头发。护士发现,重新更换注射器,及时报告院院感科。封存了这批50ml注射器,未产生后果。“

规范操作,其实是在保护自己。

版权说明:我们旨在分享,尊重原创!

1. 图片来源于网络。作品版权及观点归原作者所有。

2. 所有转载均标明原始来源与原作者,如尽力核查未能发现原始出处和原作者,则默认“来自网络”。若有疏漏欢迎原作者联络。

、护理、医学、临床等经典文章,免费学习;欢迎您的加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