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第12周避免服哪些药物?不良作用的药物对婴儿有何影响?
孕妇忌用药大揭秘
对于孕妇来说,生病用药可不能随便。因为有些药物虽然可以治疗孕妇的疾病,但也会导致胎儿中毒或畸形。到目前为止,已经明确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和不良作用的药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抗生素
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胎儿畸形、新生儿高胆红质血症及核黄疸;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可引起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受损,导致先天性耳聋及损害胎儿肾脏;四环素除了对胎儿肝脏功能有损害外,还可抑制其骨骼发育,使小儿乳牙染色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氯霉素会抑制胎儿造血功能,使白细胞减少或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灭滴灵(甲硝唑)有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因此妊娠20周以前不宜口服。

镇静药
巴比妥类药物及安定、利眠宁如在孕早期大量服用,可使胎儿出现短指、鼻孔畸形及唇裂等畸形;苯妥英钠对胎儿的致畸作用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唇裂或腭裂等。

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非那西丁以及含有此类药物的止痛药等,都能导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受损。
激素类药

已烯雌酚会导致胎儿性发育的变化,使男婴女性化,女婴男性化。
因此,为了确保下一代的健康,妊娠女性,尤其是妊娠3个月以内的女性,务必谨慎用药。在妊娠早期尽量避免服用药物,如确需用药一定要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