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解读(一)

文 / 小曼聊育儿
2021-03-13 18:57

2018年3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听力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国家一级杂志)发表文章——《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

这意味着中国有了自己的婴幼儿听力损失干预国家标准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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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

(注:以下内容选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J].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2018, 53(3): 181-188.)

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应该在 3月龄 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及医学评估;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均应该在 6月龄 内尽快接受干预。

目的:使听障婴幼儿最大限度获得听觉及言语交流能力以及良好的认知发育。

诊断的原则

1、听力测试组合:应选择适合该个体的客观听力检查主观行为测听项目进行组合测试。

2、交叉验证:只有经过多项测试结果的相互验证,才能明确诊断。

3、连续性:不能孤立地看待单次诊断结果。建议3岁之前每3~6个月随访1次,之后每年随访1次,直至6岁(此处指的是儿童听力每年复查的次数)。

诊断方法

1、生理学听力测试

(1)脑干听觉诱发电位ABR:

包括短声(click)ABR和短纯音(tone-burst)ABR。

(2)骨导(BC)ABR:

对判断是否为传导性听力损失以及了解先天性外中耳畸形患儿的耳蜗功能具有较高价值。

(3)耳蜗微音器电位(CM):

记录操作简便,所需设备和记录方法都与常规短声ABR相同,对于ABR波形严重异常、未记录到OAE,怀疑听神经病的婴幼儿,建议行CM检查,以避免漏诊听神经病。

(4)听觉稳态诱发反应(ASSR):

但将ASSR的反应阈值用于婴幼儿临床听力损失评估时,需持慎重态度,尤其当听力损失为轻度或中度时,与实际的主观听阈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故临床上不提倡单独使用ASSR的结果直接为婴幼儿验配助听器。

(5)耳声发射OAE:

OAE是客观评估耳蜗(外毛细胞)及外周听功能的一种方法,OAE正常引出表明外周听功能在正常范围

(6)声导抗测试:

声导抗测试主要用于评估中耳和听觉通路功能,7月龄以下的婴儿应采用1000 Hz高频探测音进行测试,建议有条件者226 Hz和1000 Hz探测音联合使用。

2.行为测听

行为测听是全面反映整个听觉通路功能的重要方法,可观察婴幼儿的听力发育情况,确认行为阈值和听力图构型,在听力评估交叉验证中起主要作用

3、影像学检查

CT:了解有无中耳、内耳及内听道畸形,双侧听力损失患儿建议常规行此检查。为减少放射线对婴幼儿的辐射损伤,6月龄以下不常规推荐

MRI:该检查对人工耳蜗植入术前蜗神经的形态评估具有重要价值。

4、实验室检查

检查母亲和婴幼儿的血、尿有助于发现先天性或早期的感染,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梅毒和弓形体等感染。

5、其他检查

遗传因素约占先天性听力损失的50%以上,有条件时,推荐耳聋基因检测和相关病因学诊断。

以上内容选自,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J].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2018, 53(3): 1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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