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遭遇甲减怎么办?积极治疗,持续监测甲功
准妈妈甲功要认真吃药,持续监测,产后也一样。
当孕妇遭遇甲状腺疾病(甲亢或甲减),一旦病情控制不好,不但威胁到其自身的健康安全,还会影响到后代的生长发育。所以从母婴的健康出发,对计划怀孕或已孕女性进行甲状腺疾病的筛查是非常必要的。

甲减对宝宝的影响
甲状腺激素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促进大脑、骨骼及生殖器官的生长发育,在胎儿及婴幼儿时期这一作用尤为重要。胎儿甲状腺功能在妊娠20周以后才能基本建立,在此之前,胎儿发育所需的甲状腺素完全依靠母体提供,如果此间母亲患有甲减,势必影响胎儿的脑发育。为了防止后代智力及身体发育受损,必须尽早(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孕前)诊断出甲减,及时给予替代治疗。
妊娠甲减的诊断标准
随着妊娠的生理变化,妊娠期的甲状腺功能也随之发生改变,具体体现为:TSH轻度减低(妊娠早期),总甲状腺激素(TT3、TT4)升高(妊娠全过程),而游离甲状腺激素(FT3、FT4)水平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以非妊娠妇女的诊断标准评估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显然是不恰当的,这样会导致对妊娠期甲减的漏诊、对甲亢的误诊以及药物治疗剂量不足。因此,孕妇需要采用妊娠期特异的TSH正常参考值范围,即孕早期0.1~2.5 mIU/L,孕中期0.2~3.0 mIU/L,孕晚期0.3~3.0 mIU/L。
监测频率
妊娠期母婴对甲状腺素的需求增加,发生在妊娠4~6周,以后逐渐升高,直至20周达稳定状态。因此,一般主张妊娠前半期(1~20周)每4~5周查一次甲状腺功能(TSH、FT4),根据控制目标调整药物剂量。妊娠后半期(20~40周),患者TSH达标以后,可以每4~6周监测一次甲功。

药物选择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不能通过胎盘,孕早期胎儿所需的甲状腺激素全部由母体的FT4来供给,所以,甲减孕妇应选择左旋甲状腺素(L-T4)进行替代治疗,而不宜选用甲状腺片(T3和T4混合物)或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
初始药量
临床上,常以TSH水平可作为调整甲状腺素剂量的参考依据:TSH 5~10 mIU/L,25~50 ug/天;10~20 mIU/L,50~75 ug/天;大于20mIU/L,75~100 ug/天。替代治疗的目标就是使妊娠女性血清TSH回复至妊娠期特异的参考范围内。
药量调整
甲减孕妇对于甲状腺激素的需求量随着孕周的增加而增加,一般说来,怀孕后L-T4替代剂量要比怀孕前增加30%~50%。增加剂量的多少取决于TSH增高的程度和母体甲减的原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者需要增加35%~40%的剂量;甲状腺手术和131I治疗后的甲减需要增加70%~75%的剂量。
治疗原则和药量
妊娠期甲减治疗的原则是早期启动、尽快达标并维持妊娠全程。L-T4(优甲乐)起始剂量50~100 ug/d,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及耐受程度,力争在数日内加至完全替代剂量,完全替代剂量因人而异,最高可达2.0~2.4/kg/d。
注意事项
L-T4最好选择在清晨空腹顿服,这样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另外,L-T4应避免与铁剂、钙剂、维生素和豆制品等同时服用,间隔时间至少超过4小时,以免影响L-T4的吸收。早上空腹吃药后一小时再吃饭,吸收率最高,但是,一般人难以做到。晚上睡前吃药方便又能提高吸收率。

产后:继续监测甲功
原有甲状腺病史的女性,无论是临床甲减、亚临床甲减或是甲状腺自身抗体(主要指TPOAb)阳性者,产后均应继续监测甲状腺功能,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据统计,大约有5%~10%的女性(多见于TPOAb阳性者)在产后一年内出现暂时性(持续1~2个月)甲状腺功能异常,我们称之为“产后甲状腺炎(postpartumthyroiditis,PPT)”,其典型临床表现是:开始的一过性甲状腺毒症,随后发生一过性甲减,最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产后甲状腺炎引起的甲亢均可恢复,但是部分甲减会演变成终身甲减。产后甲状腺炎是导致产后抑郁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产后发生抑郁的女性,一定不要忘记检查甲状腺功能。
总之,只要及早诊断,科学治疗,妊娠期甲减的治疗效果是比较好的,不会对胎儿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