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致小学生女友怀孕流产,犯强奸罪被判刑2年半!

文 / 巴中检察
2019-08-0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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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李某与女生黄某的父母均外出务工,他们皆由祖辈管教。2018年5月,17岁的李某和黄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当时黄某未满十四周岁,是南宁市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2018年7月到8月期间,李某先后三次来到黄某家中,避开家人偷偷在黄某的房间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并最终导致对方怀孕流产。虽然双方自愿,但因女朋友未满十四周岁,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依法判刑二年六个月,并已被移交到少管所服刑。(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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