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孕妇如何在家做好自我监测?
自我监测
自我健康监测,监测体温(舌下体温>37.3℃提示发热)、体重变化,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咳嗽、气促、胸闷等)。

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特别是有流行病学病史(近期存在疫情地区旅行/居住史,或者症状出现前2周内接触过来自疫情地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孕早期孕妇,如果B超已经确认过宫内孕,出现轻微腹痛或者点滴少量流血,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如果反复出现不规则阴道出血,或腹痛加重或出血量增多,应及时电话咨询医生后遵医嘱就医。
在疫情高发期间,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生协商适当延长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胎动)。
必须产检时,应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存在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孕产妇,要严格遵医嘱治疗。
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不要因恐惧、担忧而延误就医。

28周以后的孕妈可以通过自己数胎动来监测胎儿宫内情况。
一旦胎动有所异常(孕妈专心数胎动:2小时胎动<10次,或1小时胎动<3次时,就属于胎动减少),或出现频繁的宫缩腹痛,就要及时就诊。

孕产妇出现鼻塞、眼部不适等轻微症状时,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可居家观察,充分休息,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
如果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有密切接触史,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孕妇观察期间需要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
如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惊慌,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人员联系,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就医。
产妇隔离解除前,不建议母乳喂养。新生儿建议隔离10-14天,并密切观察新生儿状况。此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