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医院孕妇流产的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呢?

1月4日,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
晚上8点多,小姨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后来8个月的胎儿流产。
难以想象这个妈妈在门口等待时的心情。
十月怀胎,最后没能保住这个孩子,她该有多绝望。。。。
这里不禁要发问,作为医院方,面对一个情况危急的孕产妇,急诊室难道会不收治?
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如果说因为疫情,不得不走流程耽误一些时间我们可以体谅,但是面对一个孕妇,没有所谓的“特事特办”吗?
01.
抢救,可是分秒必争的,我们认同疫情防控期间的所有规范和流程,但是在这些性命攸关的紧急时刻,能不能不要,这么死板僵化,又不近人情。
于医院来说,救死扶伤是本分,疫情防控是原则!!!
作为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见死不救是不可接受的原则性问题。
而作为医护及患者人群密集、一些治疗场景无法实现隔离及完全防护的医疗机构,一旦发生大规模的院内传染,后果也是不能接受的原则性问题。
两个不能接受的原则性问题,是否有可能存在互相矛盾、让人两难的时候——完全有可能,各类危急重症患者(包括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对于各类需要立即入院手术或进行其他治疗的危急重症患者,能不能等到核酸筛查和流行病调查妥善后再进行,一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很多危急重症患者的病情等不起,但一旦发生院内感染,这个后果各级各部门也担不起;有人就说了,那能不能就把危重症病人当做阳性病人那样救治?
02.
这些都是显著的矛盾,需要有比较好的管理系统调节。经过两年多疫情,众多大医院在大环境中运行也已经2年了,经验成熟丰富。
我们看看一些北上广做的较多好的一些医院得做法,他们对于各类急危重症患者(包括孕产妇)的处理原则简化:
•以救治生命,为最优先级;
•对于各种高危急重症患者,全流程闭环转运解决——应急隔离病房、应急隔离手术室、所有医护人员三级防护、患者在院内的转运需使用专用负压转运平车、医疗垃圾特殊处理。在最高等级防护下进行紧急救治;
•对于各种高风险的非急症患者,需进行多轮次的筛查、流调和疫情防控委员会讨论,以评估风险和合适的防控措施;
•对于低风险的普通患者,按规定流程进行筛查和流调后入院治疗。
•孕产妇危急健康问题的抢救时间要求需要争分夺秒,至少和血管病、严重创伤是同一级别,比透析、化疗时间更紧迫。
03.
在此背景下,应该拿出至少和甲类传染病管理同级别的重视程度去重视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道理和原则并不难——既然一部分患者的救治存在传染风险,就专人、专物、专用场所和设施,尽量隔离传染风险或者把风险压缩在尽量小的范围内。
实际执行有没有难度——当然有!!!
特别是各种人力和医疗资源都比较紧张的大医院,分出一部分资源用来专门的隔离救治都并不容易;何况还有事发当时的指挥、协调和临机决断的问题。
对于当事医护及管理人员个人来说,也是很大的考验。
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专业主管部门是用来干什么的?
不就是解决这些需要解决的难题么?
孕产妇健康在国内常规情况和全球健康评价标准里,甚至是可能高于新冠的(很多时候比心脑血管病、肿瘤、透析的优先级也更高),事实如此。
医院里危急情况很多,资源冲突也可能发生,但是比孕产妇急症调用医疗资源时优先级高的病种或健康问题,几乎没有。
不因为在全民抗疫的时候,只要不是新冠死的,其他病都不重要。总是想着不丢帽子、不负责任,帽子终归不会安稳。
在这次的事件中,如果相关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面对危急重症患者,没有按规定、按预案处置,或在反复的请示、汇报、踢皮球的僵化中延误了救治的时机,那就是绝对的失职;
如果连这种情况的预案都没有,那就不是失职了,而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