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新规:村卫生室要做到24小时应诊,原则上不得提供手术、分娩等服务

文 / 河北青年报
2019-05-09 06:12
河北出新规:村卫生室要做到24小时应诊,原则上不得提供手术、分娩等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村卫生室按规定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

标准要求,村卫生室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增建筑面积。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做到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标准。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但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人员方面,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一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

■来源/新华社、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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