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子在监狱分娩和哺乳时都带着手铐 事后获得420万赔偿
纽约市同意向一名妇女支付61万美元(420万元),这名妇女在分娩时被警方铐着。2018年2月7日,简·多伊(Jane Doe)在布朗克斯区一家监狱分娩。
她的律师凯瑟琳罗森菲尔德(Katherine Rosenfeld)说,她在布朗克斯县家庭法庭(Bronx County Family Court)被捕,原因是违反了一项保护令,该命令是她与前伴侣在儿童监护权纠纷中的一部分。罗森菲尔德说,她已经怀孕40周,没有必要立即逮捕她。
根据起诉书,她第二天早上被从监狱带到纽约蒙特菲奥里医疗中心,手腕上戴着金属手铐,脚上戴着沉重的脚镣,两腿从脚踝处绑在一起。
从2009年开始,纽约州禁止将孕妇铐在警察拘留所里或监狱里。该政策于2015年更新,任何对孕妇的限制都是不允许的。
起诉书称,在医院,医生们呼吁警方解除这些限制,称它们可能危及这名妇女和她的孩子。诉状称,当医生向警方主管提出申诉时,他们被告知,纽约警察局的政策是犯人必须戴镣铐。起诉书称,“在被纽约警察局拘留期间,多伊从未挣扎、反抗,也从未以任何方式让她限制措施。”“多伊女士为自己和孩子感到害怕。”
在她的医生再三抗议后,警方在她分娩前几分钟将镣铐取下。她生完孩子后不久,他们又把她铐了起来。她不得不用一只手喂她的新女儿,她一直戴着镣铐,直到几个小时后在医院的病床上被传讯。该诉讼指控被告,也就是纽约市、纽约警察局和相关官员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纽约警察局没有承担任何不当行为。警察索菲亚·梅森(Sophia Mas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警局打算修改巡逻指南,“以更好地解决处在怀孕晚期和分娩期间被捕者的安全和医疗问题”。梅森说:“与此同时,纽约警察局将把这些需求与病人、医务人员、警察以及其他负责照顾和拘留所有囚犯的人的安全相平衡。”
罗森菲尔德说,这名妇女“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分娩、以及迎来新生儿的第一天,纽约警察局对她的权利进行了可怕的侵犯”。罗森菲尔德说:“纽约警察局应该为这起事件公开道歉,但是支付和解金以及修改政策必须履行这一职责。”
联合律师阿肖克·钱德兰(Ashok Chandran)称赞蒙特菲奥里的医生们在当时和诉讼期间都为这名女子辩护。钱德兰说:“这项和解协议包括之所以成为可能对《纽约警察局巡逻指南》进行重大改革,是因为我们的当事人从一开始就坚持说,她希望确保她身上发生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在纽约的其他女性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