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女平等,为什么让俺一个人买房?”“俺要承受分娩之痛”

文 / 小提琴视频宝典
2019-12-03 00:33

一周前,朋友们还在一起商量,想要下个月找时间为阿茜举办一场告别单身的派对,因为两个月后,她就要结婚了。可是昨天,阿茜却告诉我们不必忙活了,她已经和林铭分手了。这让我们大吃一惊。阿茜和林铭是从大学里就开始恋爱的,感情很好,如今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了,怎么说分就分了。

阿茜说,是因为房子的事。

他们两个恋爱了好几年,但之前从没考虑过买房。林铭是家里的独子,父母有一套三居室,也刚买了没几年。所以林铭的心里一直默认结婚后他们小夫妻两个会去父母家一起住,毕竟父母就他一个儿子,父母的房产将来也会留给他们,没有买房的必要。但这个想法,他并没有跟阿茜说过,而阿茜一直认为结婚买房是天经地义的。

直到商量着结婚了,阿茜的家里提出让林铭买房子,林铭一头雾水。但经过沟通之后,林铭也答应了可以买房,前提是首付一人一半,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到时候两个人共同还贷。其实客观的来讲,林铭这样的想法并没有什么错,谁都不吃亏。但是这个说法却惹怒了阿茜。

阿茜的理由有两个,第一是自古以来男婚女嫁,结婚都是男方准备房子;第二是自己家的条件不如林铭家条件好。林铭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认为虽然自己家的条件确实比阿茜家好,但那是父母的,他们不能惦记,而事实上,阿茜的工资比他的高,况且谈恋爱的时候花费都是他出,阿茜的工资都存起来了,所以阿茜的积蓄比他多,阿茜理应出一半买房。

双方僵持不下,吵了好几次。最后眼看着定下的婚期一步步临近了,房子的事还没达成一致意见,两方的家人也都着急了。于是林铭的父母提出,如果首付全要他们家出也可以,但是房产证上不能写阿茜的名字,他们可以出首付和装修费,按揭要他们小夫妻两个一起还。

阿茜想了想,问林铭:“房子不写我的名,我凭什么要一起还贷?”林铭本来就因为父母答应自己家出首付而不开心,听到阿茜的质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也问阿茜:“那现在都是男女平等了,为什么让我一个人买房?婚后你不一起住吗?既然要我一个人买房,你又凭什么要写名字?”

阿茜愤怒的反问林铭:“房子我一起住就要跟你一起承担首付,那将来生孩子还要跟你姓,你能帮我分担怀胎十月之苦、承受分娩之痛吗?”阿茜的话,让林铭觉得她很不可理喻,分明是在混淆概念。现在是在讨论房子,她居然跟他扯孩子。女人生孩子那是生理条件决定的,他要是能分担,还娶老婆干什么?

眼看着两个人的分歧越来越大,谁都没有要妥协退让的意思,他们也渐渐意识到了,可能他们之间存在的,也不完全是房子的问题,还有认知度和三观的问题吧。所以阿茜便做出了一个决定:跟林铭分手。

大家听了阿茜的叙述,也纷纷唏嘘不已。有朋友觉得林铭很渣,既想找老婆为他生孩子,替他传宗接代,又不舍得付出;也有朋友觉得阿茜其实是偷换了概念,怀胎十月之苦、分娩之痛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必经历程,跟买不买房子根本没关系。

可我却认为,

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生或不生,女人都是有决定权的。

如果一个女人觉得怀胎十月太辛苦、分娩之痛难以承受,完全没有生孩子的意愿,那么可以找一个接受丁克的男士结为伴侣;而如果一个女人心底里有想做妈妈的意愿,就不该认为孩子是替男人生的,更不该认为男人给你买套房子或者给你多少物质就能作为你生孩子的交换条件。

同样的,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你爱一个女人,就不该以生孩子是女人的本能为理由,觉得生孩子只是女人的事,跟你完全没有关系。

更不能把女人当成生孩子的工具,认为娶老婆的目的只是传宗接代。因为孩子是爱情的结晶,虽说女人生的孩子也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但照顾妻子、抚养孩子是一个男人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职责。

至于买房是不是男人的责任。原则上我认为共同分担是最合适的,当然了,这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只要两个人感情好,一方愿意独自承担,也没什么不可以的。爱情和婚姻本来就该是建立在内心认可的前提下,当事人觉得合适的就是合适的。计较太多的婚姻,便很容易失去了原本的美好。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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