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株洲每个村都会有“儿童之家”

文 / 株洲发布
2019-08-1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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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省“儿童之家”要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同时,对“儿童主任”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明年,株洲每个村都会有“儿童之家”

《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建制村统筹建设1个“儿童之家”,到2020年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儿童之家”室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配视频交流、学习阅读、娱乐活动等基本设施,室外有安全、够用的活动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服务。每建1个“儿童之家”补助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万元,市县补助2万元,经费从各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对“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增加,由县市区按工作绩效分等次发放。岗位补贴资金由各地从乡镇社工站有关经费中列支。“儿童之家”运行经费由县市区承担。

目前,我市约有儿童8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1%,其中留守儿童17636人,困境儿童7805人。共有儿童督导员109人,“儿童主任”1362人,覆盖所有村社区。“市有示范、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社有家”的四级保护网络已实现全覆盖。全市已建和在建的村级“儿童之家”达到998个,覆盖率达72.8%,其中已建的679家“儿童之家”已经投入运营,预计明年实现全覆盖。

今年来,市民政局已先后举办4期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为留守儿童提供更优质服务。

【相关链接】“儿童主任”工作职责

“儿童主任”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定期予以更新。

3.负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4.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

5.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

6.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明年,株洲每个村都会有“儿童之家”

来源/株洲日报 记者/刘平 通讯员/江广赞

编辑/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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