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婴儿的法律保护

文 / 文明广州
2020-04-02 08:08

♡伴随着一声啼哭,小婴儿呱呱坠地♡

他们没有办法自己生存,长大要依赖他人的抚养

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活生生的生命

对于刚出生又没有自理能力的婴儿,法律如何保护他们呢?

在民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所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就如开头所说,刚出生的婴儿已经享有生命,他们的生命权等一切人身权利均受到法律的保护。出生后,他们已经脱离了母体,是独立的个体,已经出生的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虽然他们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他们不能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一般情况下,婴儿的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按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行使监护权,保护婴儿的各项权利。

在刑事上,正是因为婴儿已经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享有生命权,因此,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他们的生命、伤害他们的身体。即便是生育其的父母,也不得剥夺婴儿的生命。伤害或者杀害婴儿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还涉嫌构成遗弃罪。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从上述法律分析来看,出生后的婴儿已经是自然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生命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那如果婴儿还未出生,还处于胎儿阶段,又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答案是,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了对于胎儿利益的保护。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有时我们会在网上看到一些残忍的消息,比如某男子因生活琐事杀害无辜婴儿;18岁母亲残忍杀害婴儿立马去健身房发自拍只想恢复小蛮腰;母亲杀害轻生骨肉,认为“自己生的孩子,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这些无知、残忍的行为让人愤怒又痛心,而犯罪行为必然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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