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房打个盹,刚出生2天的婴儿不见了…4名涉案人员将不被起诉

文 / 紫棋育儿
2021-03-01 18:48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则《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维西检方依法审查认定蜂某某涉嫌拐卖儿童、张某某等3人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12309中国检察网

事件回顾

2020年7月5日凌晨1时许,在云南省维西县人民医院,看着身旁婴儿床里才出生2天的儿子酣然睡去,一身疲惫的则女士笑着也逐渐进入了梦乡。

凌晨2时许,则女士醒来,想看看儿子的情况,却发现身旁的婴儿床里空空如也,孩子去哪儿了?由于她所在的病房没有其他人,则女士赶忙跑出去看,没有;问值班护士,也说没注意看到,则女士赶忙打电话找来丈夫余先生,随后二人慌慌张张地报了警。

经初步调查,警方判定,孩子可能被人偷走了。

事件回顾《凌晨2点多,医院病房,刚出生2天的婴儿突然不见了…》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案由维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蜂某某涉嫌拐卖儿童罪,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维西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2月11日补查重报。

维西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在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的介绍下,李某某(另案处理)得知被不起诉人罗某某、王某某夫妇因长期不孕不育,想收养孩子,在找不到合适收养的孩子后,李某某谋生了盗窃婴儿卖给罗某某夫妇的想法。

2020年7月5日凌晨2时许,李某某盗走了维西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妇产科**号病床的男婴余某某,随后驾驶云******黑色长城牌哈佛越野车离开维西县。途经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镇时,告诉被不起诉人蜂某某(李某某之妻)自己找到合适收养的孩子,请蜂某某帮忙路上照顾孩子,蜂某某担心孩子路上没人照顾,就与李某某一同来到丽江市华坪县。

李某某向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提供了自己编造并盖有维西县***乡**村委会公章的寄养证明、收养协议,并以53000元的价格将盗窃来的婴儿卖给罗某某、王某某夫妇。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认定“被不起诉人蜂某某、张某某主观上具有以出卖为目的或明知该男婴是偷盗而来仍继续帮助、介绍、参与其中,或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明知是拐卖来的婴儿,仍执意收买的主观心态”的证据不足,本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未取得相关证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本院决定对蜂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不起诉。

编辑:杨莉

审核:许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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