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一女教师针扎幼儿案宣判:获刑8个月!
据央视报道,2021年1月8日,陕西蒲城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幼儿园女教师李某针扎幼儿一案,李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获刑8个月,同时禁止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4年内从事幼儿教育及相关职业。

2020年12月15日,警方接家长报警称,有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用针扎。经民警现场调查及学生家长指认,该园小一班保育老师李某有作案嫌疑。
后经进一步审查,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18日,陕西渭南蒲城警方通报称,该县一幼儿园老师针扎幼儿,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拘。
→ 什么是虐待被看护人罪?
虐待被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系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护职责的人,且看护人与被看护人不具有家庭成员的关系。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只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被看护人会造成他们肉体上和精神上损害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都适用于此罪名。
→ 虐待被看护人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之一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