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文化馆与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校馆合作协议
3月26日,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林慷慨一行赴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考察校馆合作项目,区文化馆负责人洪星星和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蒋高烈签订校馆合作协议,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育实践基地正式落户洞头,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该校首次与区级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前,蒋高烈校长带领考察组参观校园并安排学生才艺展示,表演内容有合唱、舞蹈、合奏、手工制作等,艺术形式丰富,表演水平较高,如此用心的节目表演,得到大家一致肯定。
签约仪式由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实训处主任陈焱主持。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林慷慨,公共文化科科长卓桂枝,洞头区文化馆负责人洪星星,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蒋高烈,副校长戚强建,办公室主任徐康康等领导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校长蒋高烈介绍了该校办学情况,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有着80年的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致力于培养热爱幼教、夯实基础、强化技能、表演艺术相关人才,拥有乐清校区和鹿城校区两个校区,教职工280余人,在校生近2000人。
林慷慨充分肯定了校馆合作项目,并强调建立校馆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建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培养更多的文艺人才,希望今后能多方面、多形式、多角度加强沟通,开展常态化、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