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被撞引纠纷 区交调委帮解决

文 / 津南司法
2021-08-21 00:18

近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葛万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超市门前由东向北左转进入泊车位时,车辆前部右侧与两岁幼儿冯某碰撞,造成冯某背部、臀部、左上肢等部位多处受伤,后李某驾车逃逸。民警经过调查,于当日传唤李某到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认定,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李某与冯某之父来到津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本次事故的赔偿问题申请调解。调解中,冯父情绪激动地向调解员反映,在住院治疗期间,由于冯某受伤部位特殊,无法正常睡眠,只能采取趴在父亲肩膀上的方式进行休息,这给孩子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因此,强烈要求调解员帮助其讨回公道。

为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调解员及时引导李某回避,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边安抚冯父情绪边劝说道,自己完全能理解作为一名父亲看到幼子受伤后的焦急心情。虽然李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同样也有一定的责任。事故既然已经发生,就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将矛盾激化,冯父听后,激动的情绪得以缓解。

面对李某,调解员表示,本次事故造成冯某多部位挫伤,通过查看病例及冯某伤情,发现其后背伤情较为严重,如果后期恢复不理想,导致疤痕面积过大,会有构成伤残的可能。且李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如果其能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当事人谅解,那么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

最终,双方综合考虑了调解员的建议,约定李某除承担冯某全部治疗费用以外,再一次性赔偿冯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全部损失5万元,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李某取得了冯某家属的谅解,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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