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开始,各中小学开始放寒假啦,平时被锁在“牢笼”里的小“神兽”们开始出笼撒欢了。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交警蜀黍特地到学校为他们送上平安“守护符”。

17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大队的交警蜀黍们走进辖区各中小学,通过不同的方式为即将放寒假的学生们带来丰富多彩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
柳北
柳北大队通过“两站两员”机制,走进长塘镇长塘中心校,用图片、视频的方式为学生开展生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鱼峰
鱼峰大队以学校散学典礼为契机,深入柳石二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全校一千余名师生共同学习了寒假期间安全出行须知和安全防范常识。期间,大队民警受学校邀请,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为他们增添荣誉感的同时也增加了其责任感。





北部生态新区
北部生态新区大队的交警蜀黍们则是在沙塘小学、市十一中学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用卡通动画、监控视频、宣传页等方式,为师生带来生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


柳东
柳东大队的蜀黍们采取“互联网+”与民警“面对面”双管齐下的宣教方式,在三十二中附小、雒容小学、雒容二小、古亭山小学、古亭山中学、阳和二小、六座中心校积极开展寒假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寒假出行安全。提高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出行,不光是要求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榜样作用的家长更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榜样。为此柳州交警向所有学生生、家长发出倡议, 希望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家长要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孩子。因此家长们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举止,让孩子也在您的言传身教的影响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杜绝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并行、不抢道,安全礼让,有序通行。四、乘坐摩托车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家长切不可携带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况不良、超载的车,也不可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五、文明驾驶,不开“斗气车”,不要“酒后驾驶”。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勿强行超车会车,不开“斗气车”、“霸王车”,切忌饮酒后开车。同时,驾驶时应集中精力,勿吸烟、玩手机、接听电话等。六、家长不要让自己的孩子在停车场、马路上和可能有车辆通行的场所玩耍;乘坐车辆时,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乘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且必须系好安全带,学龄前儿童或安全带未能对孩子起到保护作用的,要在后排座椅上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七、在过马路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走地下通道、过街天桥。过马路时不要突然快速地穿过,先左右看看有没有车辆,然后再直行通过。除此之外,要保持警惕心,时刻注意马路上的车辆情况。不要在过马路时互相追逐、打闹、嬉戏。更不要为了抄近路,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防护栏和隔离带,也不要坐在道路边的护栏上。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无论何时何地,请大家务必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为自己的孩子和家人做好遵章守纪的模范,与孩子们过一个真正平安而有意义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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