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这种行为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 "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一规定落到实处?10 月 19 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暨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董成就这一问题答记者问。

董成介绍,我省教育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按照 "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 的规定要求,坚持规范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重点开展三项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行为。
一是全面开展幼儿园科学保教专项行动。省教育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正在组织开展的 " 安吉游戏 " 推广和幼小科学衔接工作,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小学一年级全面实行 " 零起点 " 教学,降低幼小衔接坡度,实现幼小科学衔接、双向衔接、有效对接,引导幼儿园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办园,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快乐学习和健康成长。
二是全面开展家园共育专项行动。"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 是家长压力和焦虑的主要来源。省教育部门将把家园合作作为重要选项,把家长作为重要合作伙伴,与家长建立密切的家园校合作关系,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将通过幼儿入园前开展家长培训、幼儿入园后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沟通渠道至少要让家长做到 " 四个了解 ":第一要了解游戏在儿童身心发展中的重要价值;第二要了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严重危害性;第三要了解国家实施的幼小科学衔接的零起点教学政策;第四要了解未来中高考改革命题的重大变化和鲜明的素质教育导向。这几个问题要让家长早了解、早知道、早认同,使家长真正成为幼儿园乃至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协作者和推动者。
三是全面开展 " 小学化 " 专项治理行动。一方面要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 " 小学化 " 教育方式,治理 " 小学化 " 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和能力不合格问题,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将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和中央省委 " 双减 " 文件要求,依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名义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的 " 小学化培训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将通过明察暗访,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学课程培训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