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2018年适龄幼儿入园方案新鲜出炉啦!

作者:互联网 06-04阅读:2939次

东胜区2018年适龄幼儿入园方案新鲜出炉啦!

东胜区2018年适龄幼儿入园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1〕8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2〕83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东胜区2018年适龄幼儿入园方案新鲜出炉啦!

一、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

(一)入园条件

东胜区户籍年满三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经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通过后可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注册民办幼儿园。

(二)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幼儿及监护人户籍和住房情况将学位划分为2个类型。

学位类型1: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的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在幼儿园片区内有自购房,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

学位类型2: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的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租房,按租房地址登记确认。

说明:同一房屋产权地址只对应一个就学学位,即只能有一名幼儿登记入园,非独生子女除外。

(三)学位分配原则及办法

1.凡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学位顺序(1-2学位类型)依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幼儿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3.为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如幼儿居住地附近无公办幼儿园,可自愿选择入政府购买学位的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在园期间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同等待遇。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实行教育优待政策。

5.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入园时予以适当照顾。

(四)登记材料

所有登记材料、证件的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1.幼儿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一张(粘贴于东胜户籍幼儿入园报名表上)。

2.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4.近三个月内入园健康检查表原件、复印件。

5.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适龄幼儿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

7.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内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费、取暖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发票必须套印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缴费单、缴费通知等不能作为登记凭证)。

①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②已购房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购买二手房但尚未办理出房产证的需提供过户手续原件、复印件。

④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2)租房。

①提供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1)。

②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关于房屋产权证的说明

1.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类型2。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均可认定为学位类型1,用车库、底商等登记的认定为学位类型2。

3.使用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房屋产权登记,适龄幼儿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在同一户口簿内。

4.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认定为学位类型2。

(六)报名登记时间及程序

1.网上登记。2018年7月6日至7月13日期间登陆“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点击“东胜区2018年新生入学方案”浮动图标,进入“幼儿园新生入园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7月13日18:00关网。

2.教育部门资料审核。2018年7月9日至7月16日期间,幼儿家长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幼儿入园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胜区祥和小学北150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卫生等部门对全区新入园幼儿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审核合格后,当场退还登记材料原件并开具幼儿入园报名时的登记凭证(审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3.补登时间、地点、范围。

(1)补登时间、地点:2018年8月1日至8月2日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在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胜区祥和小学北150米)进行补登记,逾期不再补登。

(2)补登范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登记的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入园名单公布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5日家长登陆报名系统(http://www.ds.gov.cn),查询分配情况或到各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注册民办幼儿园门口查看。8月26日家长到分配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一天,逾期不予补报,视作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5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东胜区祥和小学北150米)。

(七)幼儿入园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使用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每名幼儿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填报信息。

2.登记号:登记号为4位数,登录后系统自动生成。

3.家庭住址:按照东胜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旧地址对照表将现居住地址(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地址)填写清楚并选择选项中列出的登记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等)。

(八)材料装订顺序

1.幼儿入园报名表(监护人确认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2.户口簿复印件(将户口簿户头、户主、幼儿及相关人员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幼儿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需要提供)。

4.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检查表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5.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6.住房材料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九)特别说明

1.适龄幼儿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具有东胜区户籍。

2.学位一经登记确认不再做任何调整,即中途不得转园。

3.家长提交的入园申请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果教育局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质疑,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的其它证明材料,请家长积极配合,教育局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核实。

4.凡在教育局、房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分配。

5.为保证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秋季顺利入园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今年将继续向注册民办幼儿园购买教育服务以解决公办幼儿园学位缺口。

二、非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

年满三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可选择居住地附近的注册民办幼儿园登记入园(东胜区注册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

各注册民办幼儿园应依据本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学质量,合理核定招生计划,控制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凡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

三、蒙古族幼儿入园

(一)蒙古族适龄幼儿(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要求上蒙语授课班的,不需在网上报名,直接到蒙古族幼儿园、蒙古族第二幼儿园、蒙古族学校附设幼儿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7月13日。

(二)东胜区户籍蒙古族适龄幼儿(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选择入汉语授课班的,按照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登记办法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非东胜区户籍蒙古族幼儿入汉语授课班的,按照非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直接到注册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