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全区首例幼儿园教师郭某某虐待幼儿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区200余名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到庭旁听。
公开审理
旁听
2018年11月29日,昭阳区某幼儿园教师郭某某因其班上的10余名学生不听话,采取扇耳光、脚踢等方式对该10余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5名幼儿身体轻微伤。案发当日下午,被告人郭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12月14日依法逮捕。
庭审中,公诉人陈述了郭某某犯罪事实。昭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作为幼儿园老师,对其学生负有看护责任,但在看护过程中,对10余名学生实施不当教育行为,导致5名受害人轻微伤,达到情节恶劣标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作陈述
法庭上,被告人郭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宣布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当天,昭阳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区200余名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到庭旁听。
昭通市幼儿园园长王文萍说:“通过今天的(旁听)活动,对老师们是一个警示作用,针对这样一个学段的孩子,按照教育方针对孩子应该是更多的关心,要付出我们的爱心。这样的一个触犯法律的行为对大家是一个警示,法制教育对老师也是非常必须的,让老师们将来在从教当中怎样更加的规范我们的行为,怎样更加的付出我们的爱心,会有很大作用。”
消息来源:@微昭阳 昭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曹剑 通讯员 郭茂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