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共法律服务、关注幼儿教育,两会期间,司法行政系统代表、委员说...
司法行政代表委员
议政之声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在这个举世瞩目的盛会期间,来自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发出了什么样的声音呢?
从今天起,司法部官方微信将带您一起走进“司法行政代表委员议政之声”栏目,聆听司法行政系统代表委员在两会期间的“议政之声”。
政协委员皮剑龙:公共法律服务需要财政保障
“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科目预算势在必行。”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尽快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充足的国家财政保障。
皮剑龙建议,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专门预算。同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对各级政府部门资金分配和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各单位公共法律服务资金充足。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等保障和支持。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还应通过从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等群体中聘请专业法律人士的途径予以保障。
人大代表朱列玉:呼吁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有心生’却‘无心带’,这已成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现实阻碍之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使得“二孩”政策得到真正的有效执行。
事实上,朱列玉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已经提出这个问题。前年,他曾提议国家应加大投入发展公共托幼服务的问题。“‘入托难’已成了一个普遍的问题,有的幼儿园学费比大学都贵。国家一定要有大量的投入,孩子应该要由国家来养,给父母松绑。”针对这个问题,朱列玉认为关键是要发展普通家庭可以负担的公共托幼服务,缓解家庭压力。他介绍,具体做法是把义务教育下移一个阶段,将学前教育(3-6岁)纳入义务教育,同时大力兴办日托(0-2岁)与幼教(3-6岁)设施。
今年,他继续就此问题进行呼吁。朱列玉说,2017年,来自国家卫计委的调查显示,六成人放弃生二孩源于孩子无人照料。他认为,由于幼儿教育不属于国家义务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因而财政补贴相对较少,也由此导致幼儿教育收费相对较高。另外,母亲放弃工作、全职看护小孩在现阶段对大部分家庭来说不太现实,很多家庭面临老人年事已高、无力照顾孙辈二孩的情况。
“上述矛盾的解决,可以通过国家的大力扶持,让幼儿教育成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使幼儿教育成为所有家庭可以普遍享有的配套基础设施,这有利于二孩政策得到真正的有效执行。”朱列玉说。
朱列玉认为,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有利于补上义务教育的短板。“落实义务教育有利于统筹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有利于保障教育质量和统一教育标准,有利于发挥政府的资源优势,推动幼儿教育的普及,实现幼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