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松江警察事件:我们同情的是孩子,而不是蔑视警察权威的人!》。
文章说,“1日上午,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的民警在辖区一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怀抱儿童的违停女性车主的抵制。在上传到互联网并引起强烈反响的视频中,民警在控制该女子的过程中没有顾及其手中怀抱幼儿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幼儿同时倒地,民警继续控制该女子时,一旁哇哇大哭的幼儿得到了路人帮助。警察控制有错女子但不顾及儿童安全,引起网上舆论大范围的不满。松江警方于当日下午做出回应,宣布涉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文章认为,一方面,网上舆论在第一时间大多对警察的做法持批评态度。这起事件中,警察最后控制女子的方式显然对其怀抱的幼儿构成了危险,普通人从视频画面就能分辨得出,警察这样做有问题,与他们履职的基本宗旨是矛盾的。
另一方面,涉事女子也应是舆论批评的对象。她怀抱的幼儿被摔倒在地很无辜,令人同情,但是女子本人拒绝接受警察执法,公众对幼儿的同情不应自动转移到该女子的身上。
文章指出,中国社会既要规范警察执法,又要非常努力地维护警察的权威。像视频中所显示的女子对执法警察采取蛮横态度的表现就不应该发生。警察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作为执法的第一宗旨,公众应当依法配合警察执法,这两个原则是不能相互冲抵的,哪个方向出了问题,舆论都应声讨之。
笔者认为,这是一篇相当公允的评论,错确实不在一方身上,警察一方素质高一点,文明执法,就不会出现这样的过激行为;红衣女子一方,遵纪守法,积极的配合警察的执法,也不会遭此不测。二人都有错,二人都应该受到批评和谴责。红衣的女子受到打击,当事的警察也因此已经被调查,也许,这件事情似乎可以扯平了?
非也,我们关注的不是警察的暴力执法,也不是红衣女子违法被打,我们最关注的不是执法,也不是违法,而是谁来保护孩子!
“抱娃被民警绊摔”视频刷爆朋友圈,我们最心疼的是孩子!怀抱中的孩子,完全没有行为能力,被无辜的卷入警察和女子的冲突,并遭到重摔。孩子有什么错,女子带着他当挡箭牌,警察却直接把他忽视。
有文章说,近年来,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被提到的次数非常多。心理学的“创伤”,定义为“超出一般常人经验的事件”。针对年幼的孩子来说,家长与他人发生的冲突,就是“突然的”“无法抵抗的”,让孩子感到“无能为力”和“无助感”的,符合心理学上对“创伤”的定义。更严重的,是冲突延伸到孩子身上,对孩子产生肉体和精神上的实质伤害,如此产生的“心理创伤”,足够造成孩子一生的心理障碍。
视频中的女子,她怀里的孩子,多久后才能忘记被警察摔倒在地的画面?在他长大后,遇到困难和危险,还会愿意向警察求助吗?在这个孩子的印象中,警察都代表着伤害,不值得信任,他还能信任谁呢?
看完那个视频,想像孩子现场无助的,撕心裂肺的哭声,笔者一次次在想,二十年后,那个被摔的幼儿,会怎样回忆和评判这一瞬间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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