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不甘于单位的清闲,听说北方生意挺好做,就办了停薪留职。和妻子孩子一家三口去了北方。
孩子八岁了,他就近给孩子找了个学校。夫妻两个在批发市场租了摊位批发衣服。
一年后,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这时妻子怀孕了,张斌夫妻非常高兴。十月怀胎,媳妇给他生了个女儿。生意挺忙,妻子一出满月就上班了,找了个人家帮着照看孩子。
干了几年,生意越来越难做,他们结束了这边的生意。回老家了。因为怕单位知道后受处分,就把孩子留在了这户人家。
孩子从一个月就跟着这户人家生活,他们两口子一直很忙,也很少和孩子接触,和孩子的感情挺淡。
在这边的时候,就很少去看,不过每个月还能给人家照顾孩子的钱,可是自从走了以后,就很少寄钱了。看孩子的这户人家一开始还跟他们提起此事,时间久了就不再要了,他们给寄钱来就收着不给就算。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孩子就到了上学的年龄。这户人家也着急啊,三番五次的提出要他们把孩子领走,因为孩子没户口,没法上学。
可是眼看着孩子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她的亲生父母也不说个所以然,怎么办,怎么也要让孩子上学啊,最后孩子的养母就借故说孩子是自己捡来的,好心的邻居给作证明。经过很多挫折,终于在孩子上学的前几天才把孩子的户口给报上。
孩子顺利的上了学。亲生父母就和没生过这个孩子一样,很少来看她,生活费只有这边打电话,他们才给邮寄点过来。
收养孩子的这户人家有两个孩子,最小的也比这个孩子大十多岁。每每老人送她去上学,同学们错把老人当成她的奶奶,而她的大姐也就是这户人家的大女儿去送她上学,同学们以为是她的妈妈。她从不反驳。这户人家非常善良。不管孩子的亲生父母给不给她们生活费,她们都没有亏待过这个孩子。
老人拿她当亲生的对待,老人的两个女儿也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不管怎么说孩子的心理还是有那么点扭曲。
孩子上小学的时候,她的亲生父母从来都没有看过她。就是孩子慢慢大了到了上高中,才每逢过年允许她回去一趟,过年亲戚朋友发红包,数目到是不少,可临来之前。亲生父母借口给她攒着,一分不留的都给她要回去。
她很无奈,也从不反抗。可是领养的这户人家就是她不在身边过年,到时候该有的红包一个都不少的全额给她。
女孩毕业参加了工作,亲生父母那边说,只要她回到他们身边,就给她买套房子,如果不回去,啥也没她的。
女孩长大了在养母的城市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每发工资,拿出很大一块给养母,看到家里还缺什么她还会往家里买。
随着年龄的增大,她渴望拥有自己的一个家。和她谈了八年的男友,从来没有让她进过他的家门。给的理由是:男孩的父母嫌她的出身。
谈了八年,男孩的父母不愿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男孩也没表个态,就这么耗了八年。女孩累了,不想再这样下去,女孩提出了分手。分手后女孩没有掉一滴眼泪。
女孩养父母家里大姐二姐都成了家。她也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可是自己没有能力买房,哪怕首付也没有。
亲生父母一分钱也不给出。自己也没有能力。养母家的两个姐姐知道后,都抢着要帮她,从看房到买房,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终于买了房子,自己存的十万都用上了,大姐二姐各出来二十万,剩下的钱,养母出的。女孩说,钱我会慢慢还。到了过户的时候出了问题。
养母,还有两个姐姐到没说什么,都说是给她买的。可是养母的姊妹们不愿意了,一致反对把房子过到女孩名下。都说女孩不是亲生的,房本不能写她的名字。经过他们的一番考虑,原本给女孩买的房子,户主却是养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