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是什么?
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二、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三、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包含产假和生育假)
1、单位平均工资计算:平均工资指生育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平均工资高于市职工平均工资300%按市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2、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以上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3000元,当然有不幸的流产的话也有补贴。
3、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举个例子:
四、领取准备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证明。
2、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由于各地区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有所区别,如在妊娠期的准妈妈或准备要宝宝夫妻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