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伤害孩子的并不是父母离婚,而是……

作者:现代教育报 10-23阅读:2473次

近日,电影《找到你》引发热议。电影中几个破碎的家庭,正在打官司或准备打离婚官司,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为此,双方藏孩子、抢孩子,甚至不让另一方进门看孩子。

如今,离婚率逐年攀升。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离婚率也从2010年的2%提高到2017年的3.2%。

高离婚率下,不完整的家庭,如何给予孩子完整的关爱?从抚养权争夺开始,如何让离婚不伤害到孩子?

专家解读

尊重另一方也尊重孩子的选择

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教育孩子的起点在什么地方?实际上,不是传统而言的胎教,而是始于从父母两人恋爱时。男女双方需找到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相近相同的人,才能有效避免之后家庭的破裂。

如果已经步入婚姻,就需要尽可能做到尊重对方、克制自己,尽可能地考虑整个家庭的状况,尽可能给孩子完整的关爱。即使要离婚,也最好是平和、相互尊重地分开,对孩子而言,伤害相对小一些。

离婚之后,孩子也绝不是单独属于哪一方,在血缘和亲情关系上,也应该继续保持一个正常的状况。同时,在愿意跟谁生活上,父母需要尊重孩子的感受和选择。

父母的关系比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更大

武自存(北京存真心理创始人)

许多女性谈到离婚这个话题就会很纠结。其实,大多数说考虑到孩子而无法离婚的父母,其婚姻关系早已破败不堪。勉强维持的夫妻双方,大多也是早已无力再处理和修复,甚至是达到了彼此深度憎恨的程度,这种暗流涌动的状态让双方都压抑了很多的不满和愤怒。

处在这种家庭氛围里的孩子,是可以明确感受得到父母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意的。

儿童期需要充满安全感的成长环境,对孩子而言,一个好的成长氛围比维持一个剑拔弩张的婚姻关系更加重要。如果孩子总是感受到在家庭里没有爱,父母之间有的只是无休止的憎恨和争吵,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自责、自卑。

有些父母情绪失控时会因为一时痛快当着孩子面提及一些敏感字眼,“要不是为孩子我早……”孩子会认为是自己导致了父母的相互指责而且不能分离,孩子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父母彼此憎恨。

对于认知能力还处于发展阶段的孩子,许多时候无法理解父母为什么会变成了仇人,孩子会因为无法调和父母对彼此的伤害而自责,在这个过程里,孩子还会通过一系列行为来试图改变这种局面。

有些小孩子会开始紧张抽动,发展出各类身心问题来黏合父母的关系,稍大些的孩子会通过学业问题、叛逆或严重心理问题体现,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专家支招

决定离婚了,要怎么和孩子讲

武自存(北京存真心理创始人)

首先,离婚之前,夫妻之间要把之后的养育内容更多做细化和讨论。比如,多久见一次孩子,以何种方式进行后续的教育,怎样的陪伴能够让孩子感受到更多来自父母的爱?

离婚后,孩子跟谁一起生活对孩子更好?双方早期的感情的矛盾对孩子的影响有哪些,是否可以通过合适的时机跟孩子进行一次澄清?这些具体内容我建议都是需要避开孩子进行讨论的。

每个孩子知道父母要离婚后,开始都会撕心裂肺的痛。父母有责任通过一些方式,帮助孩子理解和跨过这个痛苦和心里震荡的时期。当父母之间不再吵架不再相互仇视,彼此之间有爱意,孩子也会越来越感受到来自全新关系的温暖和滋养。

即便在一个并不完整的家庭中,孩子也是轻松自在的。事实上,孩子最在意的是父母虽然不是夫妻了,但依旧是最爱自己的爸爸和妈妈。最重要的是,孩子看到父母不再吵架了,就会越来越享受生活,当孩子能充分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意时,这就并不是一个破碎的家庭。

离婚与否是成年人自己的抉择问题,如果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应理智处理和平分手。不要彼此消磨做可怕的仇人,这样不仅于事无补决,也会造成孩子在这种环境中很难去平衡对父母矛盾的恐惧感,也更难健康成长。尽力在分开后,提供给孩子一份开心与自在,那么在孩子的心中,你们就依然是最好的父母!

律师说法

遵循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桂芳芳(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律师)

执业多年,见过许多离婚案子因不能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对孩子造成难以磨灭的恶劣影响。为争夺抚养权,双方抢孩子或藏孩子的事情屡见不鲜,有的父母在离婚时甚至逼迫孩子出具虚假的意见。

即使在法院判决之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仍会受到另一方的阻挠,孩子不能与父亲或母亲建立情感联系,骨肉分离。在这种环境下,孩子面临的更多的是矛盾与冲突,情感容易受到伤害,甚至惧怕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对孩子的权利义务并未消失,仍然可以探视、教育、抚养孩子。另一方不应对此予以阻挠,否则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此外,法院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通常会遵循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离婚夫妻不能以孩子作为谈判的砝码,亦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先要。同时相信,法律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公正的,在争取抚养权时,保持理性,尊重判决结果。

同时,对另一方学会放弃与接纳,因为父母双方对于孩子而言,都是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应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与孩子相处,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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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分享:离婚了,女儿比父母还轻松

叶小舟(10岁女孩妈妈)

父母离婚,怎么不伤害到孩子?其实很简单,就是父母双方打心眼里觉得离婚是一件好事,那么孩子自然会觉得这事的确没什么不好的。

在打算离婚时,我就和8岁的女儿商议:“现在爸爸妈妈因为没有感情了,想要离婚,对这件事你怎么看?要是你觉得难以接受的话,我们也可以再尝试继续一起生活。”

由于孩子一直生活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中,加上我的态度非常平和并开诚布公,孩子并不觉得离婚是一件可怕的事,所以她的回答是:“这是你们两个的事,你们自己决定吧。”

于是我和孩子爸爸很和气地办了离婚手续,随后我邀请了三四十位朋友,举办了一场隆重的离婚典礼,孩子爸爸虽然没有参加,但给了5000元的红包做贺仪。女儿在我的离婚典礼上担任主持人,因为觉得这有可能是中国第一场离婚典礼,所以她很感骄傲。

举办这个典礼,一是公开宣布恢复了自由的单身生活,表达喜悦之情;二是也让女儿更深地体验到,离婚和结婚一样,是不同生活状态的改变,都是值得祝贺和纪念的。

每周孩子可以分别在各自的家里待一半时间,偶尔我们三个人也一起外出吃饭,对女儿来说,她的生活不仅没有受影响,反而多了很多优势。她自己总结的就是:可以收到两份礼物;多了一个去的地方,两边随便待在哪里都行。

偶尔我问她:“我和你爸爸离婚,你有没有觉得受到心理伤害?”她的回答是:“你离婚了,我比你还轻松。”结果被我嘲笑:“你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夫妻有缘时在一起,缘尽了就和和气气地分开,对孩子的爱,也不会因为父母双方不在一起生活了而减少,这样对孩子是不会有什么伤害的。相反,她会慢慢从中体会到生命的不确定性,并学会不再执着与勉强,顺其自然,平和自在。

作者:本报记者 王小艾 整理

编辑:现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