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吴主任是某大医院的呼吸科主任。她每月有两次利用休息时间到公寓义诊。闲暇时间,我们会聊到孩子和家庭。
吴主任五十多岁,有一个儿子在加拿大读书,刚刚二十出头。
我说您结婚也挺晚的啊。
那个年代,女人尚无今日之独立与觉醒。无论是农村妇女,还是职业女性,适龄就结婚生子是大方向。所以,三十多岁才生孩子的,不是很多。
吴主任说,没有办法,工作太忙了。管病人、查房、写病历、写论文、考职称,没有时间谈恋爱啊。
曾经在心里发誓,坚决不找医生。结果,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还是找了个医生。
吴主任笑笑说,夫妻都是医生,在病人习惯称医生为大夫以示尊敬的当年,这本是一件荣耀的事。
可是,生了孩子后,你才能体会到,对孩子来说,有一对当医生的父母,是怎样一种无法言说的痛。
没有老人帮忙。孩子六个月,她去上班,只能把孩子送到医院的托幼中心。常常是一个阿姨管十几个孩子。照顾质量可想而知。
每次上班前,把孩子送到托幼中心,转身离开的瞬间,她都忍不住泪流满面。那个小小的人儿,被阿姨抱进去,放进小床,一天见不到妈妈,会怎样得惊慌失措啊。
不能想,不敢想。
好在一到科室,就忙得什么都忘记了。
等孩子大一点,工作日送到幼儿园,周末值班,把孩子带到科室。遇到中夜班,孩子和她一起睡在科室。有病人敲门,她因过于劳累,常常听不见。反而要儿子摇醒她,说妈妈有病人。
她说,儿子从小说得最多的话是,妈妈,我长大了,可不当医生啊!你可千万别让我当医生啊!
在她平淡的叙述中,经常流露出没能尽责抚育孩子的遗憾。她说,当年因为工作太忙,没有给孩子养成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以至于后来出现了很多问题。
这是我对不起孩子的地方。
而在我听来,这是一位职场妈妈工作与孩子不能兼顾的辛酸。
她已经承担的太多了。
②
月月是我的朋友,曾经是一名三甲医院的护士。
孩子一周岁的时候,要上夜班。
当时婆婆还没有退休,不能过来带孩子。妈妈在这带了大半年的孩子,提出等她上夜班给孩子断奶后,把孩子带回老家。
月月心疼孩子,舍不得与孩子分开。但妈妈自己家里也有一堆事要处理,不能一直在她家。
于是,她想到了辞职。孩子才一岁,长期与妈妈分开,对他的心理成长不利。
但是,当她提出要辞职带孩子,遭到了全家人的一致反对。老公和妈妈都认为,把孩子带回姥姥家是最明智的选择。
一来,姥姥在自己家里,可以一边处理家务一边照顾孩子,两不耽误。
二来,月月平日工作很忙,根本无暇顾及孩子。把孩子带回老家,她也轻松。
三来,若就因为带个孩子就把工作辞了,一年少了近十万的收入,不值得。
这话听来没毛病。
月月一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妈妈一直在这帮忙带孩子,照顾不上自己的家,是真的。月月工作忙,陪孩子的时间少,是真的。辞职后一年损失十万块,也是真的。
妈妈把孩子带回老家的前一晚,月月抱着怀里熟睡的孩子,一会亲亲他肥嘟嘟的脸蛋,一会摸摸他藕节般的小手,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滴在孩子长长的睫毛上,滴在孩子红红的嘴唇上,滴在孩子扁塌的鼻梁上。
孩子与姥姥走了以后,按理说月月应该感到轻松才对。可事实上,半夜醒来,月月习惯性地摸摸身边,空荡荡的,内心有说不出的失落。
每天与孩子视频,成了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孩子回姥姥家三个月后,月月渐渐接受了这样的状态,想着等孩子上了幼儿园就把他接回来。
没想到,有一天妈妈突然打电话给她,说孩子住院了,要她赶快回去。
她顿时慌了神,赶紧请了假,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到老家的县医院。原来孩子碰倒了烧水壶,造成双下肢大面积中度烫伤。
月月看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孩子,尤如万箭穿心。不能怪姥姥,姥姥已经很自责了。她认为,是她,是她这个当妈的没有尽到当妈的责任和义务。
这次事件过后,月月又提出了辞职。她的态度很坚决,妈妈和老公没再坚持。
她说,每个阶段都有相对更重要的事情。孩子三岁之前,她觉得陪伴孩子比什么都重要。
③
说起当妈的那些年,谁没有些许辛酸。
全职妈妈要接受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全天候待命。
兼职妈妈要接受陪伴孩子时间不够,心生愧疚。送回老家要接受距离上和心理上与孩子遥遥相望,亲情疏离。
妈妈不是万能的。也没有任何决定是完美的。
每一个阶段都有它相对重要的事情,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
多年以后,只要你能和自己说,当年做出的决定,我不后悔。就够了。
只是,孩子的童年,一如白驹过隙,飘忽间,已是翩翩少年。
再回首,只愿当妈的,多些宽慰,少些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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